堆垃圾里找到了她的书。
她变成了可以随意欺辱嘲讽的对象,她的肤色,头发,口语发音,和被人一眼看穿的贫穷,都是她该死的理由。
她听到她们说,她是乡下来的一只土鸡,是个拜金女,听说陈逸家里开帕拉梅拉,便想要勾引陈逸上床,给陈逸送情书,趁着陈逸住院去献殷勤挖墙脚,明明陈逸是林雪红的男朋友。
她不要脸。
林雪红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但她想当小三去舔别人男朋友。
她身上有一股馊味,不洗澡,脏得要死。
林雪红和她做朋友真是扶贫,平时吃雪红的用雪红的,最后男朋友都要抢。
她长得那么丑,黑黢黢的,像个小土豆。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她认识了池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