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要走了。”乞丐大叔忽然间感慨一声,眼神里浮现一丝不舍,但看的出来,他说的话不是随便说的,因为他不舍的眼神中,夹杂着无尽的坚决。
“你要走?”廖凡更为诧异。
他的脑袋里面,赫然浮现起刚才在拐角看到的那抹场景。
那个黑衣人,看来是过来找乞丐大叔的,应该是要他回去。
都市,似乎才是他掌握乾坤的地方吧?
“是啊,我要走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世间就是这样,总归是要离开的,说来,咱们也算是忘年交了,能在这个年龄段与你认识,是不是缘分?”乞丐大叔笑着说道。
“当然是缘分了,还有如果早知道你要走,我就给大叔你带酒来了,咱们今晚可以好好把酒言欢一场。”
廖凡顿了一下后,把心中的不舍收起来,既然乞丐大叔要离开,那自己自当祝福他,能够东山再起,有一个美好前程,重建他往日辉煌。
既然相识就是一场缘分,为何不让这缘分,变得更好更梦幻更完美一点?
“不用了,我已经准备好了酒水。”
乞丐大叔走到他床头,摸索一下,拿出来一瓶二锅头。
酒虽说不是什么好酒,但喝酒,那必然图的就是一个痛快,图的是一个心情。
管他什么好酒不好酒的,喝了再说。
咕嘟咕嘟,几口酒下肚,两个人说的话便多了很多。
只是话语说到了最后,就变得没什么话可说。
两个人都有些许的酒意。
这个时候,廖凡因为身体很热,便脱下了外衣。
喝酒喝到一定程度,全身发热是很正常的。
不过,他却是把胸口戴着的那个血色石头露出来了。
这不是乞丐大叔第一次看到廖凡胸口的血色石头。
他之前就见过廖凡脖子上露出来的这块血色石头。
一瞬间,他的眼神里露出一抹激动,有些想要的冲动。
上次他看到这块血色石头的时候,心中已然跟现在一样,充满激动,很想要仔细看看。
但之前他没喝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波动。
这次喝酒后,两人都有些许的酒意,言谈举止,难免会表现的自然随性一点。
神情情绪表现的自然也会比之前少了些许的控制。
只是对于这点,廖凡一点都没察觉。
……
夜晚,廖凡没有离开,在第二天暖阳从屋外照射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他记得自己昨晚上喝酒喝了不少,酒劲上来后,就直接躺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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