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记忆以来,我大概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无论是在地下斗场还是马戏团,小镇上来来往往的面孔,在各样的地方穿梭。
我就像马戏团的观众,这新颖的一切对我来说就是表演。
老实说,鼻子还没有适应这些溷杂的气味:食物、汽油、途人,随着空气揉成了一团扔进了我的鼻腔,我来不及细细分析都是些什么味道,已经跟着银罗迈入了小镇。
头上的破烂兜帽换成了崭新的帽子,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只在那些观众的头上见过。比起帽子的形状我更担心银罗的钱包,应该说我的肚子,他毫不在意地表示,只要来到了这里,就不愁找工作。
经过路上的调教,除了耳朵,我的尾巴现在也能自如地收回去了,看来只要头上的帽子够牢固,我也能出来工作了。
银罗看样子也是许久没有从马戏团出来了,我们像是只活一天一样随意挥霍。我在服装店里甚至看到了我的同类,它的皮毛被标上了难以置信的价格,看得我皮肉一紧,在店员的微笑下火速离开。
就连吃饭也是,餐食摆上来的时候,精致的几块肉片让我压根没看出来这是兔子,而且肉少得离谱,但是味道却出奇的美味,我又一次怀疑这是不是兔肉。
餐具的使用更不用提了,我只能趁着旁人不注意抓起来就扔嘴里。但是机会不多,所以我只能吃一口歇几口,眼巴巴地看着兔子被送进银罗的嘴巴。他好笑地叉了一块附近我嘴里,我一口下去铁叉子差点把我牙崩坏。
夜晚的城镇有不一样的魅力,繁华的灯火代替了夜空中的星光点点,和这些日子在郊外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形成对比,我感觉眼睛都要看花了。
暖光带来的温馨感让我很喜欢,它和地下斗场的冷光、五彩斑斓的马戏团不同,这里有一种想让人永远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感觉,熙熙攘攘的人群也不让我觉得讨厌,反而很有安全感,可能人类和狼族一样,都是群居动物吧。
“到了。”银罗说。这里就是他说全镇最热闹的地方——斐拉广场。这里正举办着周末庆典,欢快的音乐包围着所有进入这里的人。银罗摘下了我的帽子,还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把我往前赶了赶,“在这里可以做你自己。”
我眼光扫了一下周围的人,确实都是奇装异服的打扮,有人浑身赤裸,也有人全身都是毛绒,这里真是出乎意料的开放啊,一边想着我一边缓慢地长出尾巴。我兴致勃勃地想问银罗先去哪,回头却看见他背对着我摆手,“待会找你。”
这是第一次被银罗主动丢下。奇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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