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木匣子好轻,木纹清晰可见,没有多余的装饰或花纹。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却被保存得极好。
“暮暮...?”
迟暮里轻轻在他耳边咬字,“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瑞士,在因特拉肯雪山脚下遇见的那家手工珠宝店吗。”同时手指覆住他的手指,带他翻开盒盖。
映入眼帘,一枚璀璨夺目的蓝宝石钻戒。
那枚蓝宝石拥有机器切割无法企及的柔美切面,沈朝汐的倒影,迟暮里的倒影,光谱重叠散射,宛如万花筒绚丽。
沈朝汐失神了。迟暮里双手把他扣进身体里:“当时你看中这颗蓝宝石,喜欢得不得了。还记得吗。”
“我记得...”可是迟暮里并没有给他当场买下。沈朝汐记得那天他还不开心了,一个人跑回酒店闹脾气。他真的很坏,是穷奢极欲的恶劣小孩。
不是的。其实他想要的不是什么“钻戒”,他想要的是“迟暮里把所有一切都给他”的快感。当迟暮里身无分文时,他收到地摊五元三个的塑料发卡也开心得不得了...因为,那就象征迟暮里的一切。——他这畸形的索求欲,要怪就怪沈家明没有满足过他半点愿望吧。
迟暮里搂着他,缓缓回忆:“我在欺负你英语不好呢,我让老板收回去,是要他加工成钻戒。”
“啊...”
“定做需要时间,还要走海关寄回国。我是想到手就向你求婚的...不过。”迟暮里句子骤然断了。
“不过...?”
“不过收到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沈朝汐双臂一抖,戒指连同木匣都落在床上。omega彻底失声。
他透过万花筒看见迟暮里收到外国包裹时恍惚得很明显,他看见迟暮里麻木而迟钝地张了一下嘴,拆包裹时力度过重剪刀划破了手掌心,一股新鲜的甜腥气是从内往外上涌,迟暮里鲜血淋漓地拾起那枚生不逢时的钻戒,意识到是否他能早点拿出这枚钻戒,沈朝汐就不会走。
五年后沈朝汐满脸涕泗,眉头遽酸,“你…你.明明..”
你这五年吃饭都成困难,你水电费都要精打细算,你在话剧院里被同事嘲笑拿不出正装...迟暮里有情饮水饱,而沈朝汐现实:“你还留着它干嘛?你不是恨我吗...当了啊。”
“我只是,不想把它交给除你以外的任何人。”
宁愿就这样蜗居在城市森林的泥泞,守着泥巴里小小的蓝尘,无望地,盼望着重逢。
“你...呜...呜!”就别管谁会听见了。沈朝汐再也憋不住,扑进爱人怀里嚎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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