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退一万步,真有一天,物流中心老板的手下要报复大青, “无心之失”和“故意报警”,还是有点区别的。
我深知这些考虑极不周全,但当时事态紧急,也只能想到这么多。暴雨来袭,我让大青先回家,再让孩子出来“发现”尸体。我独自坐在车里,把车子停在锯木厂不远处的主路上,心跳特别剧烈,感觉这一切太不真实!我虽然没有心脏病,这时候也巴不得找几颗速效救心丸吃一吃!
正在此时,电台的节目编辑催我把晚高峰的稿子发给她,频道今晚的新节目要用。灵光一闪,我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把之前已经准备好的《木星·绝命快递》删除,开始在笔记本电脑上奋笔疾书。
此时,已经是 16 :15,汗水糊住我的刘海儿,手指不停颤抖。我十分纠结,真想马上开车离开,但脑袋里却有个声音,不停催促: 必须把这个故事写完,在今晚的节目中播出!
在语音输入法的帮助下,凭借着多年来推理小说写作的丰富经验,35分钟之后,我完成了《七日》第一篇,花了2分钟快速浏览一下, 就按下企业邮箱的发送键。
没有考虑后果,真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冲动。
物流中心老板是罪魁祸首,但王子昂和那位姓崔的,才是始作俑者!
绝对不能让他们再害人……
4
出国之后,我也故意不接警方的电话,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这个案件的神秘感,逼迫警方深入调查,《七日》也会一直播下去,因为“真相”掌握在我手中。
我深知,《七日》播出,一定会引起相关人等的“恐慌”,我就是要让这些人慌不择路,露出狐狸尾巴!因为我同时写了一封关于崔台等几人的实名举报信,发给上级纪检机构!
为了防止凶手跑路,我拜托出入境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也是我的书友帮忙,只要物流中心老板准备出境,就立刻截留他,再报警。只要他没出境,在这个遍布摄像头的现代化国家,料想他逃不出法网。
我在赌,也在博弈。
此刻我有“人证”,大青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证人,而我目击到运尸过程,还拍下视频。不过只有“人证”和交接尸体的视频,是远不足以指认凶手的。
在我回国之前,警方根据《七日》最终篇的线索,立刻完善证据链:在物流中心找到勒死小萝的那种尼龙绳儿,虽然不是用作凶器的那一段,但花纹完全一致。“凶器”,应该当时就被处理掉了。
此外,在凶手的车里和卧室,发现小萝新嫁接的假睫毛,指纹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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