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于客户自己身上。所以,如果盗窃者与被窃者平日里关系就不错。那么盗窃者就有很大的机会,从被窃者的身上,直接获取能够用于打开账户的,各种密码数据。这样一来就能骗过银行安保系统的保护,盗取被窃者账户里的资金。
胡瀚是公司财务部的主管,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平日里与华莱士自然是经常要打交道的。如果说华莱士所管理的金融投资部账户真的被窃,那么平日里与他工作交往密切的胡瀚,确实不能被排除嫌疑。
胡瀚违背财务人员守则,私自调用公司巨额资金。同时他利用工作中的便利,偷偷窃取了总经理华莱士身上的诸多隐私信息,用于破解金融投资部的账户。最后,他又伪造了两位主管领导的通讯信息,试图伪装出一副,他是在领导的命令下,才会进行这一系列操作的假象。
整个推理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已经能够推演出,胡瀚实施金融犯罪的全部过程。但其实到此刻为止,真正能够坐实的部分,也就是一开始,私自调用公司巨额资金的违规操作。之后所有的这些,都没有切实的证据,纯粹还只是推断而已。
正因为一直都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胡瀚 具有这些犯罪行为,所以一直以来胡丘陌,还是相当乐观的。但是与此同时,警方的调查也没有能够为胡瀚排除嫌疑。眼看着半年的调查期即将结束,整个案件即将被搬上法庭的时候,胡丘陌才发现自己乐观的太早了。居然没有律师肯接下这个案子,代表胡瀚与对方对簿公堂。
这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却切切实实的发生了。胡丘陌找遍了整个布里斯班市的律师事务所,可是无论他再怎么恳求,那些律师都坚定地拒绝了他的委托要求。
澳洲国的司法制度,采用的是西方国家 所普遍使用的陪审员制度。像这种双方各执一词,所持有的证据都无法形成绝对优势的案件,陪审员在对案件进行判断的时候,会更容易接受口才比较好,名气比较大的一方律师的游说。陪审员都只是从普通人之中产生的。而那些口才绝佳的律师,一个个全都擅长煽动那陪审员的情绪,最终让陪审员在情感方面站到自己这一边。
所以,像这一类比较难以决断的案件,所请律师的好坏,往往就能够影响到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更不要说胡瀚这一方,如今可能根本就请不到律师。
有一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被胡丘陌纠缠许久之后,终于忍不住告诉了胡丘陌实话。华莱士直接拿出了500万澳元,雇佣了一名在律师协会中享有极高声誉的知名律师。目前这样的状况,就是在这个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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