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身需求的推动下产生的本身生理上的变化,这其实都是“基因变异”的范畴!
比如说,人类世界曾经非常流行的《物种起源》一书中所描绘的,人类就是从四肢着地的类人猿,因为需要上肢持有工具而慢慢进化成直立行走,最后进化成为现代人类。我们姑且不论“进化论”的理论是否是事实。单单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现代人类的基因和数百万年前类人猿的基因,难道是完全一样的吗?从四肢着地,到直立行走,到穿西装打领带,人类这个物种的基因难道就没有发生变化吗?
如果是有变化的,这个难道不是“基因变异”吗!
有证据说,现代母星上的鸟类其实就是白垩纪晚期,恐龙灭绝时期的翼手龙为了能够成功生存下来,而逐渐演变过来的。如果这是事实,那么一只麻雀的基因,跟翼手龙的基因会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那这个难道不是“基因变异”吗!
所以其实可以看得出来,“基因变异”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只是有些人类很早就将那些优化变异赋予了“进化”这个说法。所以“基因变异”就好像变成了只剩下恶性变异,而莫名成为了被人们所唾弃和惧怕的变化。
整个母星生物数千万年的进化历史,大多数时候基因变异的出现,都是由外界条件决定的自然进化,或者说经常被大多数人挂在嘴边的说法“优胜劣汰”。生物的基因跟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以此来让生物体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一旦基因的变异无法再跟上外界环境变化,那么这种生物也就等于是走上了末路。
所以曾经有人说,自然界的变异必然都是优化变异,因为他们都变得更加适应环境了。这其实是一种因果倒置的伪证说法。真正的道理,应该是优化变异以后,适应了环境,这种生物才继续存在下来。而那些出现恶性变异的生物,无法适应环境的自然就全都嗝屁了。又怎么可能千年万年的流传下来呢!
在外界条件逼迫下的变异,我们可以称之为是自然变异。而除了自然变异的方式,自我变异其实也是符合生物生存规律的。
譬如说,在生物体最本我的意识中,选择更强壮的异性配偶,交配生下更强壮的后代。这其实也属于是自我选择变异的一种。通过个体优异化的选择,让更优越的基因,有更大的机会被保留下来。
动物群体中,最为强壮的王,往往拥有更优先的交配权,甚至是所有异性族人的交配权。
人类在选择自己配偶的时候,也往往都会选择更漂亮好看的,更高大威猛的,更聪明智慧的……其根本目的,潜意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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