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来的客气。
程一鑫实话实说,“你论坛里发的每篇帖子我都拜读了。”
伍迪在论坛里用的是实名,他还是s.martphone论坛某一模块的荣誉版主,等级嘛,刚好比程一鑫高了三级。
“拜读?”
“就是看了。”
程一鑫腹诽,他中文水平也没那么好嘛。
伍迪丝毫不介意,嗯了一声,“我以为,你至少还看过我发布会。”
分明发布会答记者问时候,中英法三语他流畅切换。
“看过,还不止一遍,包括电子杂志的访谈,编程比赛获奖采访,还有你每一篇论文,”程一鑫解释,“不过发布会上说中文,我以为是背诵稿子。”
伍迪眸子映出兴趣。
程一鑫顿住,怎么就长了他人志气,灭了自己威风。
他讪讪地补充一句,“看这些……是在认识金潇之前。”
并不是出于嫉妒心。
显得太跌份了。
伍迪长叹一声,“你认识金潇的时候,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到底是介怀的。
程一鑫想了想,“和现在没什么两样。”
口是心非的小姑娘。
金潇对他脾气很大。
很需要哄。
谈恋爱时候,彼此都是初次,毛手毛脚,毫无心得,笑闹皆有时,掐架更经常。或许是吃准了他没皮没脸会哄她,或许是真的惹她生气了,或许是她爱患得患失。
金潇动不动就拉黑他。
程一鑫低三下四道歉时候太多了。
好像重逢以来,她没什么变化。
拉黑依然很娴熟。
她口口声声说不想给他当监控室保安,不想给他当hr,不想给他当财务,不想给他当翻译,不想给他当教练。
其实,只要脸皮够厚。
随着他一点点向她靠拢,不信任感滴水穿石,渐渐找回了以前矜傲小公主的影子。
她还是十八岁那个正义感爆棚的小姑娘。
勇敢,坚定,无所畏惧。
可以路见不平狂追小偷,可以指挥他打扫店里至一尘不染,可以唾弃他卖组装机的行径,可以理直气壮要求他修机不许做手脚,说恨他就在擂台上打得他鼻青脸肿,说爱他就想睡了他再狠狠放下,她会理直气壮地禁止他跑马拉松,也会柔软地支持他所爱所想。
伍迪儒雅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我可以说,我很嫉妒你吗?”
嫉妒他见过这样的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