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妈的!”一个男人骂了一句,虽然拿起桌子上的水就往手背上倒。
杨琨换换将手枪放下,因为他发现,那个叫丹尼尔的家伙,表情显得很平静,对眼前的这一切根本满不在乎。
“你们两个去厕所洗洗。”丹尼尔开口说道。
“真是见鬼!”另外一个男人骂了一句,快速打开门朝着外面走去。
他们只是想要试试杨琨和艾佛的深浅,鬼知道这个华夏小子这么厉害,出手也这么狠辣,上来就是硫酸,还伤了他两个朋友的手。
丹尼尔的身子动了动,指着一旁的沙发:“两位请坐。”
艾佛也将枪收了回来,并且放在了桌上,但杨琨却没有,他将枪揣了起来,直接收入囊中,而且看他的表情,似乎是在说:“我凭本事抢来的枪,干嘛要还给你?”
“我叫丹尼尔,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不知道这位先生是来自哪儿?”丹尼尔的目光朝着杨琨看来。
不等杨琨开口,艾佛就说道:“他叫王日比,来自华夏!”
“......”杨琨已经许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了,现在听到,心里又将自己那糟老头师父给骂了一遍。
当初师父给自己填写名字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名字,这老头取名字就跟闹着玩似的,后来艾佛他们一直叫自己“王”,这个杨琨还能够接受,可这全名,并且用英文念出来,杨琨总觉得非常别扭。
“王先生你好,不知道你刚刚那一手...”丹尼尔对着杨琨礼貌的笑了笑。
出于礼貌,杨琨微笑着答道:“那是飞针,速度比子弹快多了,不过射程不远,十米之内,一秒取命。”
听得这话,丹尼尔都咽了一口吐沫,甚至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和杨琨之间的距离。他和杨琨顶多也就三米左右,意思就是说,杨琨想要杀他,一秒钟内就能办到,想到这里,连丹尼尔都心里都生起一股寒意。
这个家伙,真是够可怕的。难怪整个渥太华的警察被他们两个耍得团团转!
“蒙加多那八个人,是你们杀的?”丹尼尔开口说道。
“大部分是王杀的。”
“那警察局那个呢?”丹尼尔又问道。
“也是他做的。”艾佛答道。
丹尼尔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过了好几秒,他开口说道:“你们的实力我不怀疑,我开诚布公的跟你们说吧,我之所以要杀托马斯,是因为我在渥太华本来有三个码头,但因为这个家伙,我现在只能靠着这家酒吧吃饭,我要干掉他,取代他的位置!”
“需要我们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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