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了,万一丢了呢。”
自打上一次却戎出院脱下病号服起,解雁行就再没见他穿过长裤,清一色的七分裤、九分裤,没事就露着脚踝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司马戎之心,人尽皆知。
“你也不怕有小虫子咬你……”
“不怕。”却戎心念一动,铂金色虫铠顿时覆着在他的脚踝周围,坚硬似铁,把皮肤挡得严严实实,“反倒是你,裤腿扎进靴子里,帽子戴好,不然等会毛毛虫顺着你领口爬到你衣服里……”
“这就是你的虫铠?”一道声音忽然打断却戎的话语。解雁行侧眸一看,竟然是昨天向他搭讪的那只卡其色发高等雌虫,阿暮,对方也一身泥土色系的游猎装,脸上涂了迷彩,背着一把长弓,讲话语气十分不善。感觉很像是昨天在这里吃了瘪,回去思考一晚上越想越气,辗转反侧怒极攻心,今天特意过来挑刺。
你能成为这只雄虫的君侍,不过只是因为比我先认识他而已。就算你在受宠又怎样?我实力比你更强,就一定能获得这名雄虫的青睐!
仅仅凭阿暮这样一个简单的问句,却戎立即读懂了对方言下未尽的挑衅。他眯起双眸,像一只被讨嫌鬣狗侵犯领地的雄狮,压低声音道:“是的,这就是我的虫铠。”
解雁行为却戎染一头粉毛,一方面是逗弄他,一方面也有隐藏身份的意思。却戎自然也配合地收敛了气息,标志性的金白异瞳也被墨镜遮挡,所以阿暮根本分辨不出却戎的真实实力,还以为他只是一个仅会固定部位虫铠化的普通雌虫。
那样的雄虫却只配了这样一名雌虫,实在是可惜了。阿暮又有了争夺的信心。一如却戎所料,他昨日回家之后,红发雄虫雄虫素的气味却始终萦绕在他鼻尖和脑海,让他就连梦境都是香艳的。那味道实在太过美妙,分明白天的时候他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但那种馥郁芬芳已经沁透心脾,充斥着满满的精力。
雄子或许在故意勾引我。深夜给了阿暮莫名的自信,不然怎么解释他那么远就能闻到雄虫素?那粉毛雌虫大概只是雄子用来考验我追求他的毅力与恒心的工具虫……我不能望而却步,明天还要再去找他,向他证明我的诚意!——阿暮带着这样的想法心满意足地入了眠。
此时此刻,阿暮愈发肯定他昨夜的猜测,轻咳一声,绅士而尊敬地对解雁行道:“雄子,请你在安全的地方等候,这是我与您的君侍之间,属于雌虫的较量。”
“这世上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我身边,”却戎再次发出了和当年一样的霸道宣言,“雄主,你好好跟紧我。”
阿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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