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乏倾慕者的贵公子仿佛长期都在吃素,没有碰过其他女人。不然就是太会装,但即便是装,他看着也相当深情,无论是从眼神还是动作。
静安不会也不擅长拆穿别人的伪装,但她全然没了力气,只能轻轻推他肩膀。
“我想休息一会儿。”
起初沈西淮恍若未闻,后来稍稍放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休息。
静安歇了一会儿,她将手抽出来,而后一路向上,停在他喉结上,再去摸他精短的发,有些扎手,但她仍然摸了几下。
他似乎养了狗狗,并且在带着狗狗去剪毛的时候顺道也给自己理了一回。
静安喜欢狗,也喜欢爱狗的人。
她低头看回沙发上的书,作者布努埃尔曾拍过一部电影,叫《一条安达鲁狗》,但就像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影片里也并没有狗。在她夹了书签的那页上,布努埃尔也直言,在众多瞎子中有一个人他不太喜欢,那个人就是著名作家博尔赫斯。而这枚书签的透卡里封着一片干燥的玫瑰花瓣,旁边是她写的一行小字:他们的余烬像一朵迷蒙的玫瑰。
恰好就是博尔赫斯的诗。
在高中时期,她曾经在三套书签上抄过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书签被她夹在读完的书里,那些书有的留在家里的书架上,还有一部分还给了校图书馆。
她很快回神,抬眸去看身前的人,两人离得很近,她可以清楚看见沈西淮的眼睫,他嘴唇有些干燥,她想用指腹去摩挲,忍住了。
转而用自己的嘴唇去湿润他的,她一下一下吸着,像在吸一颗爽口解渴的果冻。手也往他身上去。
她再次感受到了沈西淮的生理反应,很快被动地躺到沙发上,那本硌人的书也被他丢到了地毯上,于是静安只能完完全全地感受他一个人的硬度。
手机在刚才的混乱中被她放在了木桌上,此刻发出吱吱的响声,多半是实习生的电话。
她再次推了下身前的人,在她断断续续解释之后,沈西淮才肯退开,起身去替她拿手机,她伸手去接,却见他在拿起的那刻,直接将手机往更远的单人沙发上丢了过去。
等再俯身过来,沈西淮的吻愈加激进,也仍旧不局限于印在她的脸上。衣服从始至终都穿在静安身上,但沈西淮那双练过贝斯的手就足够让她舒服,甚至是愉悦。
静安在喘息中忽然想起那个思考过的问题。
如果身边的人是蜻蜓,是孔雀,是雨,那么沈西淮是什么?
静安去摸他的脸,他身上带着一种清新的香,像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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