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得顺手的话可以拿它代步。”
她不确定自己回答了没,只知道晚上回来他那车她开得确实很顺手。
隔天静安醒来,沈西淮已经不在,点开手机却看见他的名字出现在新闻版面上,这回竟然有新配图,一身熨帖西服搭配刚剪的寸短,英气逼人。粗看面无表情,细看又像在微笑。就是这样一位衣冠楚楚的it贵公子,昨晚在床上却用了那么野蛮又直接的方式来取悦她,好几次她想逃,他都狠狠摁住她,力气大得像是要在她身上烙下印记。静安逼迫自己不再回想,忽略掉大腿根那点轻微的不适,起床洗漱。
她早上告诉过他,冰箱里有三明治。现在三明治没了,昨晚的饭菜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碗保着温的炒肝,和她以前读书时候会吃的糖油饼,显然是他一早买的,也或许是让人帮忙买的。他起那么早应该很急,却还有时间把盘子洗好,连台面也不忘擦得干干净净。
她端着炒肝坐在桌前,大概太久没吃到,第一口竟然想起高中附近那家价格有些贵的炒肝店。那时候因为贵吃得少,但越是吃得少,反而对味道更有记忆。
昨晚没做完的书签还在桌上,显然也被人整理过,她将最顶上那枚拿来看,如果不是上头的字迹不一样,静安都要认为这是她自己做的。这人不仅能做手工,还写了一手好字,下笔尖锐,如连绵起伏的山岭,布局也如他的人一样疏朗。
上面一句西语:que me recuerde a las ocho.
下面中文解释: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
她隐约觉得在哪儿见过这句话,可一时没想起来。她将书签来回看了会儿,拿起放进包里,准备出门。
玄关柜上往常备有一罐水果糖,她不怎么吃,偶尔困了才倒两粒嚼一嚼,这会儿也不见了。
静安不禁笑了下,沈西淮看上去不是不见外的人,现在吃完却还不忘带走点什么。
旁边的车钥匙是他的,她迟疑了会儿,最终没拿走。
她打车到公司,刚进一楼大厅就被人喊住,回头竟是郑暮潇,他站在不远处,像是在专门等她,坦然的样子也似乎完全不怕被记者拍到。
静安跟过去,等两人一同走到角落,郑暮潇把手里的袋子给她,说是梁相宜让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