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只剩下不到三万,与我军相当,竟还敢来袭?”
“或是击败了董宪,找回了点信心,就急着来授首了。”
他们嘴上不留情,显然是赢得多后骄纵了,马援却皱起眉来。
若是在固定的地点遇到赤眉,敌攻我守或我攻敌守,打的是阵地战,马援自然不怕。
但眼下是行军途中,作战时军队往往排成横队,以铺开阵势与敌交战,赶路时,却往往是成纵队行进,他麾下三万人的部队,就算分别走在三条平行的路上,也足够拉好几里了。
马援和赤眉及城头子路交战颇多,知道彼辈最喜欢打突袭、遭遇战,以纵队击纵队。因为赶路时,即便是甲兵精锐的魏军,也得将甲脱了放在军中骡马所拉的辎重车上,否则负重介甲走百来里路,孟贲那样的勇士也得累死,更别说到地方参战了。
当遭遇战发生时,若魏军来不及介甲,装备优势就会被拉平。
而另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赤眉军的脚程,比魏军要快。只要不携带大量抢掠所得,永远都在路上流窜的赤眉自然是专业的,一旦被其黏上,想靠速度甩掉基本不可能。当初在清河、信都郡时,魏军粮队就这样被城头子路袭扰得昏了头,气急败坏下去追,结果吃了大亏。
“不如让渔阳突骑断后。”有人如此提议,利用骑兵的机动优势,分布在大军后数十里范围内,拦住杨音,好让马援和主力专心赶往楚丘。
马援却做了相反的判断:“渔阳突骑若能加入决战,起到的效用,可比拦下敌三万乌合之众大多了,而我若不打掉这支尾行之敌,待其也赶到楚丘,也是一个变数。”
他点了盖延过来:“楚丘离此不过百余里,步卒三日能到,而骑兵放开速度,一日可至!昔日在河北,吴子颜以渔阳骑兵立下大功,今日亦是巨卿封侯之日,勉之!”
盖延领命:“那国尉呢?赤眉贼首杨音部众与我军相当,若无骑兵,国尉要如何击灭他?”
“纵队虽不易临敌布阵,但也有一个好处。”
马援大笑道:“可似常山之蛇,只要在前头绕个小弯,将这支赤眉团团困住,便可张开大口,将彼辈一口吞下!”
……
这次行军,渔阳突骑的备用马匹,在从幽州赶赴中原时消耗掉了,跟随马援赶赴楚丘,除了轮换着分出去作为前锋、斥候的几个营,其余人都是靠两条腿迈步,连粮食都不舍得往战马身上放。
直到受了单独作战的命令,盖延才令众人上马,但也是收着速度,小步行走。剩下的一百里,他打算花一天半时间走完,让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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