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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