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称呼,他固执的认为“国王”更符合天浩的身份。事实上也是如此,如今他的地位比过去更加高贵,已经凌驾于普通的国王之上,是整个牛族的摄政王。
带着感慨和敬畏的心情,佩里亚斯放下手中的步枪,拿起摆在办公桌上的另一支枪。
它的长度超过之前那支三分之一。
这是一种神奇的连射式步枪。基础结构区别不大,关键在于子弹。那是五发子弹提前装填,纸筒前后互有间隔,中间有火药线互相连接的做法。射击的时候,第一发子弹射出,药绳自动点燃引发第二发子弹发射,顺序往后,如此循环,自动连发。
一次性五弹连发……佩里亚斯光是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当使用这种枪械的士兵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完全可以在战场上形成可怕的金属风暴。
当然,这种步枪的缺陷也很明显,一旦击发,所有填充的子弹就无法控制,一次性射出。再次装弹的时间远远超过普通步枪,而且要打开枪膛埋设药线……总之,作为一种别出心裁的武器,它的优缺点都很突出,就看具体如何使用。
问题是,这两种可怕的武器都是出自野蛮人之手。无论发明还是制造,佩里亚斯都没有涉及,全程充当旁观者。
对他来说,这些枪的尺寸实在太大了,无论长度还是口径,冠以“炮”的称谓还比较合适。
如果不是因为接受过孢子移植手术,佩里亚斯根本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佩里亚斯尝试着把手指塞进枪口。食指、中指、无名指……足足三根手指并列,勉强填满了其中的缝隙。看着束缚自己手指的金属枪口,佩里亚斯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足足三十五毫米的口径,这种武器发射的子弹威力惊人,无论打在人体任何部位,都会造成可怕的伤害。
当然,这里指的是南方白人。
至于野蛮人……佩里亚斯苦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把手中的枪放下,缓步走到窗前,看着窗外铺着薄薄积雪的地面,微微有些失神。
他们是北方大陆的主宰,他们正朝着高度文明的状态演变。用“野蛮人”这个词来称呼他们并不合适,如果不是被俘后长时间关押在“动物园”,佩里亚斯也不会知道巨人们的诸多秘密。
他们似乎天生就是杀戮的种族,在发明和制造武器方面总是别出心裁。佩里亚斯见过一种体积相当于巨人拳头大小的武器,巨人们管它叫“手雷”。规则的金属外壳以冲压模式制成,表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方块形棱板,团成球形。手雷内部装满了火药,以拉环和撞针的方式击发,爆炸威力相当大,波及半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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