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专门支撑沉重枪管的伸缩式架杆。
虎刚高举起佩刀,发出凶狠摄人的怒吼:“冲过去,杀光他们!”
白人的步兵阵列不算厚,粗略估计下来不超过十万人。当然,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不是单纯比拼人数这么简单。对手数量虽多,却被两侧漫长的阵列导致整体厚度被迫分薄。值得一提的是白人占据了有利地形————他们背靠在山坡上列阵,前方的长戟手排列在最底部的前沿,不会挡住后列火枪兵的射击。
虎刚眼里闪过一丝不屑。
长戟手都是渣子。只要一个冲锋,他们立刻就被冲散,溃不成军。
唯一令他不安的,就是对面白人火枪手阵列实在过于厚重,竟然达到足足六排之多。
虎刚强迫着自己尽量不去想令人担忧的问题。骑兵的优势在于速度,只要冲过去,以北方蛮族强悍无匹的近身战斗力,足以解决所有的麻烦。
“冲!”
副官在身边紧随,他后背上插着三角形将旗迎风招展。以他为核心,周边还有一个十五名骑手构成的小队,他们同样背插图案与形状相同的旗帜。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人看清楚并牢牢跟随进攻方向。
距离白人阵列已经很近了。
虎刚突然看将那些整齐排列的白人火枪兵阵列出现了变化。他们每两人为一组向后退去,让出足够宽敞的空间。在他们身后,一门门轻型火炮被推了出来。
这种火炮口径不大,但在虎刚简单朴素的认知思维当中,枪炮威力与管子粗细有着直接关联。他确定那是一种小口径炮,而且杀伤力比常规意义上的大口径炮更强。
他浑身的血液再次变冷,几近凝固。
对面开炮了。
是链弹和霰弹。
飞射的链弹在空中转着圈,带起一个个主题为“死亡”的血肉圆环。牢固的锁链在飞转,系在两端的铁球以强大的冲击力撕裂人体。冲在最前面的虎族骑兵连人带马当场被切成两端,还有人的头颅被打的粉碎,从马上掉落,被无数马蹄从身上踩过,成为与泥土混合的鲜红酱料。
大团喷射的霰弹堪比巨型铁拳,在迅猛冲击的骑兵队里硬生生砸出一个个短暂“凹坑”。假如有某种力量操纵者时间停止,就能看到霰弹冲击区域与骑兵队正面互撞,散碎的血肉从人体和战马上分崩离析。坚硬的钢珠射进眼窝,击碎眼球之后贯穿脑颅,头盖骨被强大的破坏性力量高高掀起,骑手和战马变成了血肉筛子。
弗拉马尔公爵站在不远处的山顶,通过望远镜,注视着目前为止令人满意的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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