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
部族战争,磐石寨的崛起,年轻的雷牛部之王,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伟大的牛族摄政王……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小说。内容很简单,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发战乱。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他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年轻人却不这样想,随着一百多本最初的书籍在人群中流传,这本书很快变得火热,受到追捧。就这样口口相传,没看过的人觉得心痒猫抓,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
阿依对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为什么嘲风的名气一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惶恐之下,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以最快的速度派人送给天浩。
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的关键时刻。对此,他莞尔一笑,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给阿依的回复也很简单————放开手,让他做吧!
很快,这本名为《部落战争》的书刊印数量超过了六万本,实际卖掉的部分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那时候还没有龙族,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整个牛族不到一千万的人口数量,这个刊印比例已经非常高。
嘲风给很多人打开了一扇门,他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行巫者,他们恍然发现原来还有这种专门以写作和文字存在的生活方式。就这样,在嘲风的带动下,诗歌、小说、散文成为了帝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专职于写作的行巫者数量较少,但他们拥有旺盛且强烈的创作意识。毕竟可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南方战争,光是看看多达数百万的白人俘虏,就令人热血沸腾,想要用手中的笔将这一切记录下来,永远载于史册。
吹笛子这件事,是天浩从磐石寨时期就带动起来。虽然没有竹子,天浩却从铁匠那里得到了几根铜管。那时候他很寂寞,每天太阳落山以后就没有任何娱乐节目,为了打发入睡前的这段时间,天浩把其中一根铜管改造成长笛,虽然音色不怎么样,却让两位兄长和妹妹感到惊奇,也带来了他想要的快乐。
北方蛮族最常用的乐器就是鼓。品质最好的鼓用熊皮制成,而且必须是凶悍可怕的暴鬃熊。用炉灰脱光毛发,刮去熊皮内层的油脂,使其变得坚韧,蒙在预制的木箍表面,经过后期处理,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