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他垂着眼睫,睫毛的尖端舀起来一点太阳光,看起来就像是和他笔尖一样的金色。
明危亭叫人按他的尺寸订了衬衫,穿在他身上很合身,剪裁得当,并不会显得支离瘦削。
骆炽把衬衫的领口稍稍打开,袖口卷到手肘,气色很好,几乎看不出是在生病。
这些天的太阳完全没能把他晒黑任何一点,只是偶尔阳光太烈的时候,皮肤会被晒得发红。回到房间过不了多久,就又会变回原本的冷白。
骆炽终于察觉到他的注视,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立刻放下画笔,主动摊开任影子先生抽查:“涂过药了,医生说这次不会晒伤。”
明危亭不是在想这个,但还是决定因为这种优异表现颁奖,拿出一颗糖放在骆炽手心。
骆炽确认过是水蜜桃的,眼睛立刻弯起来。
他吃糖用不着帮忙,一只手把糖捏稳当,熟练地咬住包装灵活一撕,就把里面半透明的粉色糖块顺利衔进嘴里。
明危亭接过包装纸,摸了摸他的头发:“只吃一个味道,不会无聊?”
“不会。”骆炽含着糖,声音有一点模糊,“有别的味道也会吃。要是能选的话,还是最喜欢桃子的。”
他特别喜欢的味道和东西其实就只有那几样,更多的兴趣爱好都是当初出道的时候,为了回答问题而回答问题,想方设法凑上去的答案。
任姨之前给龚导演去信的时候,讲那个故事的同时还打趣过,要养好一团火苗简直不要太容易。
你只要把他放在能遮风挡雨的屋子里,给他提供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和水——只要是能吃的,是什么其实区别不大,然后再把吉他给他。
剩下的就是每天一块桃子味的糖、一沓白纸、足够多的颜料。等到晚上快睡觉的时候,去陪他说话,让他能抱着点什么东西睡着。
只要这么养,小火苗就能长成大火苗,最后变成一团特别自由的火,去想去的地方。
……
任姨当然不舍得只是这么养小火苗,所以骆炽在任家的那三年,每天其实都非常忙。
忙到不行。不光要被姨姨从房间里拽出去晒太阳,还会被拽去一起研究不放鸡蛋的点心,一起看心理学的书。
骆炽经常一不小心就会被拽出房间。有时候是去游乐场在海洋球里打滚,有时候是各种宴会和沙龙,更多的时候是特别想看的画展和艺术展,特别好奇的科学展览,特别期待、期待到睡不着的草地音乐节。
这几天的时间里,骆炽就都在事无巨细地给影子先生讲这些经历的细节。
他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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