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连连点头,眉开眼笑。
他期待了一生,苟活了一生,不就是为了多看看这个盛世么?
哪怕只为了多看一眼,他都舍不得死。
讲台上,荀轲倒是还在那里。
只是两人说话的功夫,荀轲该说的已经说完了。
此时站在讲台上的人不止荀轲,还有一个看上去约莫二十余岁,身着粗布麻衣编织而成的短褐,肌肤黝黑,面庞坚毅的年轻人。
一眼看上去就更像是墨者而非儒生。
但他在面对荀轲时很是恭谦,并没有那种墨者看不起儒生的姿态,反而是极为客气的说道:“拜见荀先生,吾名为商,出身卑鄙,能够有幸向您讨教,实在欣喜。”
在这个时代,单字做名而无姓者极为少见,除非是孤儿,或者罪大恶极被除掉姓氏之人,否则必以单字为耻。
而且‘商’这个字,在这个时代到底是不讨喜的,起码明面上不讨喜。
但他说起自己的名字来,却是一本正经,毫无半点迟疑之意。
“请说。”
荀轲说道。
“您既要推崇礼法,何以礼在前,法在后?”
商一点也不含糊的说道:“礼为器具,器具随手可弃之;法为威严,威严不容冒犯。礼怎可居于法上?岂有以器具度量规矩的道理呢!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还请荀先生为我解惑。”
第291章 语惊鬼神,轩然大波!
“这算是什么问题?”
“法岂能与礼并列!”
“谁让他上去的?”
荀轲尚且没有回答,讲台下的听众们便不乐意了。
他们是来观瞻儒家领袖光辉的,而不是想看一个傻小子没事儿找事的。
礼是礼,法是法,不可混为一谈!
礼是什么?
礼,理也!
礼就是最大的道德。
而法呢?
法又是什么?
不过是一个下限而已。
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很懂礼、知礼、守礼,那他肯定很有涵养,也很有可能是一个好人。
但若是有人说自己很懂法、知法,守法,那他极大概率是一个坏人。
道德是最高上限,法律是最低下限,此二者岂能相提并论?
放着更高妙和美好的道德不去追求,反而将目光对准下限,这是正常人干出来的事儿?
荀轲虽说人性本恶,但那是为了化性起伪,引导人学习,恶中求善,可不是在说因为人性本恶,所以大家都有罪,是天生的罪犯。
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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