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的衣裳,“她为何如此之傻?”
花花:“……”
“是这样没错。”花花呼啦抹了一把自己的脸,“闫皓兄弟,你这歌声太过于动听,每唱一次,都只会让人自惭形秽。
道侣双方应是平等的,你若想夺取她的芳心,理应要珍藏起你的美妙歌声,否则你二人永不能结为连理!”
“不!”银甲魔修队长哀嚎一声,“我对青染姑娘的真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
“等等,青染……”花花一怔,望向这位魔音兄弟的眸光逐渐变得同情。
青染,就是他那位唱歌动听、舞姿美妙的邻居姐姐,平生只会对唱歌好听的男子另眼相待。
这魔修大兄弟,估计一辈子都入不了青染的眼。
“花兄弟你认识?”闫皓问他。
“认识。”花花神情肃穆,“她在妖族很有名,并且很讨厌唱歌的人。”
银甲魔修队长听完直接大受震撼,如同晴天霹雳般,整个人极为受伤,被花花塞了本恋爱秘籍的话本,默默蹲在地上自我疗伤去了。
“还有我还有我。”副队长终于有机会凑上来,“花兄弟,我体貌上佳,不知能否入得了妖族熊姑娘的眼?”
说完,副队长还扬了扬自己精致秀气的面容,嚯一声,努力比了比自己怎么也不长肌肉的胳膊。
“啊这……”花花想起熊族不论男女皆崇尚肌肉越多越值得结为道侣的习俗,对这兄弟更加同情。
“或许,咱们可以另辟蹊径?”花花直接死马当活马医,塞给他一本《食谱大全》以及一本《身体柔韧术》,“抓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抓住她的胃!想要彻底留下女子,需要有一个让她折腾不坏并且流连忘返的身体!”
“有道理!”副队长惊呼一声,一把扯过两本追妻宝典,也蹲到一旁墙角研究去了。
其余没有道侣的银甲魔修一一上前,朝花花讨教追道侣的招数。
那边歌声停止,洛云野被虞知瑶松松的捂住耳朵,花花教人追妻的话语句句传入耳中。
抓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抓住她的胃?想要留住一个女人,需要有一具让她流连忘返的身体?
虽然听上去有点离谱,但似乎……确实挺有道理?
洛云野瞅着墙角处被摊开的那本《身体柔韧术》,眼睛都像是被烫了一下,小刷子似的眼睫毛剧烈掀动。
他移过眸光,没一会儿,视线不自觉又飘了过去。
花花给没道侣的银甲魔修一一安排好,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用袖子擦了擦汗。
魔修们排排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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