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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焦老者挨了这一发灵光炮,顿时就粉身碎骨,黑气也散了个干净。
胡欢虽然一击得手,但他却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心知肚明,这个玩意并没有死,心头很是有些惊异。
“可惜凌霄姐姐走了,不然我应该问一问安第斯山的彩虹,这头巫灵的详细消息。”
其实老巫师也不太清楚这位前辈的事儿,身为一个中国人是怎么成为印第安巫师,又拥有何等厉害的动物守护灵。
他只知道这位前辈巫师,法力通天,就算在历代巫师中也算是极厉害的人物。
胡欢现在“风吹小狐狐好凉爽”,真没法出去见人的。尤其是外面是三个女孩子在等候,他现在出去就公然耍流氓了。
按照法律,最低也是个刑拘。
胡欢从小蜗洞天里取了一套备用的衣服,他穿上这套衣服的时候,忽然就想起来,给他买衣服的那个女孩子已经离开了。
至少好几年都可能不会再请他吃饭。
这真的是叫人惆怅!
胡欢身上的虚冥火一晃,直接离开了万物之影,当他出现在厂房里,萧翡,李桐和云若若都是眼睛一亮,俏脸上情不自禁了有了红晕。
凌霄给胡欢买的衣服,都是全球最贵的几个牌子,每一款都替他做好了搭配,不需要再去费心思。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如玉公子风翩翩。若想人前有颜色,一掷千金莫等闲。
胡欢的身上,都是金钱的味道,只是普通看去,只有帅气而已。
一身超时尚的装扮,一张谁看了都想请客的脸,搭配新剃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