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就是徘徊在我们周围震耳欲聋的欢呼,我想这位学长人气还挺高。
这一下,操场上遛弯的高一高二学生们都涌了过去,我和施薇瞬间被人流冲散。
她往前钻,我往后逃。
她要看她的梦中情人,我可没兴趣凑热闹,退出重重迭迭的人潮,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自己先回班里。
逃离人堆,我先拐去了教学楼东边的洗手池,也就刚才这么一小会,小白鞋竟然被踩成了小灰鞋。
那一刻,我突然就理解了看杀卫玠的典故,这个时逾挺惨,殃及池鱼的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报废了一双新鞋。
自打来了上海,我爸妈更加严格限制我的生活费,包括日常穿的用的玩的,一律从简,美其名曰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以至于我必须省吃俭用几个月才舍得买这双鞋,然而还没穿两天,新鲜劲都没过,新鞋就宣告报废。
我拿纸巾沾了点水蹲下身擦拭着,无奈那几团黑黢黢的污渍怎么都擦不掉,有一块皮显然是直接蹭掉了,于是气不打一处来,自顾自咕哝着:“美色误事啊。”
我说完这话,听到头顶传来一声低笑。
我没好气地抬眸,对上那一双熟悉的桃花眼,含笑又勾魂。
是他。
不,应该说怎么又是他。
能遇到两次按理说应该算有缘,但两次都挺尴尬,我就觉得不是什么好征兆。
但我还是客客气气的,毕竟人家上次又给纸巾又送糖果的,确实是好心
我迅速系好鞋带,站起来:“谢谢上次的糖和纸巾。”
“不客气。”他也回得很利索。
我想着一来一回礼貌一句,应该就能各走一边,但他显然不是这个套路,还是那么爱笑,也依旧多管闲事,笑得面若桃花:“我有点好奇,什么样的美色能误事?”
他的声音清冽又干净,混着暖暖的笑意,夹着慵懒的逗弄,泠泠而来,真能蛊人。
我尴笑了两声,不敢看他,再结合施薇的描述,忽然有了判断,面前站着的人应该就是时逾。
余光却捕捉到他的精神看上去比上次好多了,头发也剪短了些,显得五官棱角更立体,眼里莹亮的星子打破了那股易碎感,我想他的病大概是好了。
这一打量还真停不下来,我忽然觉得他身上的高三校服也挺顺眼,以往我们总吐槽高三的灰白校服又土又暗,今天一看,这也得分人。
在发现自己脑中无端萌生了好几句夸他的话,我觉得自己不再适合待在这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再说他也不是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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