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鲜血气味哪怕在梦里都挥之不去。
那种恐惧、惊慌,每天都活在压力之下,每个人都不顾一切地想要活下去,为了生存甚至互相残杀,不是一句“辛苦”就可以概括的。
他不想跟x小姐说那些,只是道:“您可能已经忘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是95年,并非05年,那时您才5岁。”
“是吗?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x小姐理所当然道:“5岁时候的事谁还记得啊!”
林维亚:“那天早上我们刚跑完五公里负重越野,正在休息。您牵着夏女士的手,正好路过训练场。”
“您当时指着我说,‘这个哥哥长得好高啊,我好喜欢他的大长腿。’”
……
额……
“我有那么早熟吗?”x小姐尷尬地笑了两声。
听着林维亚没有起伏的音调模仿自己说话,她有种黑歷史被人当眾扒出来的羞耻感。
“你肯定记错了,我才不会说那种话。”x小姐老脸通红,无耻地为自己狡辩。
但事实是她想起来当初选林维亚当助理就是因为他人高腿长,站在人群里非常突出,所以林维亚说的那番话很有可能是真的。
不过那又怎样?就算是真的她也不会承认。
林维亚:“……”
林维亚:“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跟在x小姐身边13年,他早就摸透了她的脾气习惯,在一些没有意义的问题上非要争个谁对谁错,本身就是件浪费时间的事。即使他知道自己没记错,适当的时候给她个台阶下,也是他作为助理应该做的。
林维亚幼年性格孤僻,家里五个孩子他最小,也最不受父母宠爱,因为他是父母的意外產物,一开始就没有诞生在这个世界的资格。
后来父亲染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债。父母为了还债,就把他卖给了人贩子,这样既能还钱,又节省了养育他的费用。
是的,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但在八十年代那个环境下,很难说人们会有法律意识。林维亚出生在马来西亚贫民区,一家七口人挤在破破烂烂的瓦房里,时常需要捡破烂和打零工维持生活。这种条件,自然也养不活那么多孩子。
人贩子把他和一群孤儿关在一起,每天只给很少的水和食物,长得好看的孩子会多给点,还会有新衣服穿,这样更容易卖出去,价格也会更高。林维亚性格不好,表情木訥,不像别的孩子那么乖巧听话,连人贩子都不喜欢他,加上他那时已经10岁,比所有孩子年纪都大,就更不好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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