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刘家“租”种官田五十万亩。
裴家“租”七十万亩。
鲍家“租”六十一万亩。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册子呢?
上次兵祸起,毁在兵祸的一场大火里。
如今账册都化为灰烬,找不到了。
只留了当初签订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约。
此时用扶江县那个法子,说他家多占土地,超过承平国律法规定的亩数肯定不行。
先不说他们听不听,现在都说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脸。
在扶江县还能强行押走,此处?此处是他被押走!
除开这些,这些经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专门的称呼。
把自己名下过多的土地寄在佃户奴仆,亲朋邻居名下,逃避律法追究,这叫“花分”。
再或者找个有官身的人户寄存,又叫“诡寄”。
当初扶江县那几户人还没来得及做这些事,火刚烧起来,就被纪炀掐断苗头,这才好办。
而这里的情况?
那所谓大火,不过明明的阳谋罢了。
哪个知县敢深究?
裴县令见纪炀合上册子,脸色不算好看,似笑非笑看向他:“裴家是不是有内鬼。”
不等他问,纪炀就道:“明明裴家的耕地更多,每年的粮税却是三县里面最少,少得太多了,你家估计有人吃钱。”
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