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铺出来后,林湘回了书舍,继续画她的画。
这几日她总是埋首于画纸,寻书和元宵都习惯了,谁也没搅扰她,直到一只白瓷碗落在桌上。
寻书这就买午食回来了?
林湘抬眸,来人端碗的手还没收回,宽大的掌,麦色的肤,还有那萝卜似肿起的指头——竟是元宵。
“谢谢。”匆匆撂笔,林湘忙站起身道:“碗以后我自己端就好,你不要动了。”
元宵没有点头,一张写了字的纸片被指头推到她眼前。
元宵口不能言,却识文断字,所以,来书店不久后,林湘就给他裁了一迭方纸片,又配了根方便写字的短铅笔。两样东西平时就装在他腰间的荷包里。
林湘嘱咐过他,一但遇上一时半刻比划不清的,尽管写下来给人看,千万不要吝惜纸墨。可元宵依旧轻易不肯拿来示人。
林湘还记得,他最初收到纸笔的模样。像无波的池塘突然被投下一粒石子,情绪泛开,从眼瞳到眉宇,先是错愕和讶然,随后,指着纸片,元宵看向自己,眼中溢满受宠若惊的探询。
他在问,真的是给他的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元宵嘴边这才翘起小小的笑弧。接了纸笔,就着手心、握住笔杆,他郑重写了许久,最后,忐忑地将手心的纸片翻过来给她瞧。
他写了那样久,林湘本以为有洋洋洒洒一大堆话要对自己讲,但纸上只有两个很简单的字——谢谢。
笔画歪扭而生疏,结构松散而偏斜,他似乎已经许久没握过笔了。或许,正是清楚一笔字拿不出手,元宵才将简单两个字写得那样认真。举着纸片的手指在纸上摩挲,大概是怕被她嫌弃,元宵紧张地盯着她瞧,小麦色的皮肤染着极不显眼一抹红晕,若不是林湘对色彩敏感,都发现不了。
彼时,林湘不禁莞尔笑他。元宵整二十岁,寻常儿郎在他这年纪早已同妻主鸾凤和鸣,他却很矛盾的,在某些时刻仍然存有孩子般的可爱。
可是,现在这个站在她面前,沉默内敛,始终不肯看她的元宵一点也不可爱。
躲了自己这么久,他今天是想借笔墨说什么呢?
她伸手接过这份判决。
纸张边缘起了毛边,内里遍是铅痕。上面的每一句文字林湘都很熟悉,全是元宵与她交流写下的话语。每次另起一句话,元宵都会将上一句字文勾掉,他划得认真,每一条线都像他的人一样笔直,纸上长线一行紧接一行,若麦田的垄沟,井然有序,她定睛去看唯一没被划掉的那句:
[东家识得今早那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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