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月二十日,宜嫁娶。
婚礼采用的是大众风格,但省去了接亲这种传统仪式。项维青认为,充足的睡眠才是任务成功的保证,于是她决定七点起床。
她的伴娘受雇于项英虑。在知道她临近婚礼却还没动手时,项英虑眉心明显的气恼是她想着也遮不住的。
而项维青的回答是:“委托人说,要做得漂亮。”
项维青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计划——flunitrazepam不会被弃用,而是会下在分酒器里,等到敬酒的时候,蓝一筒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死于非命。
亲眼看着自己儿子死去,蓝忠会不会当场昏厥尚未可知,郭丽琼必然心情复杂,而她的女儿蓝喧作为坐收渔翁之利的人,恐怕要提前锻炼锻炼演技。
为了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项维青将安诚作为第二道保险,带他踩了点,认了环境。枪会哑火刀会钝,唯有安诚一直顺手。
想到这里,项维青突然感到一阵愉悦。她理解了牧嚣,理解了他源源不断的创造力来源,他对人性怀着信任,这是一种质朴的爱人之心。
若不相信正常、普世的人类感情,必然也不会从愚弄和屠戮中获得乐趣。她与他本质一样,都享受着自私而残酷的幸福。
但是。
还是要说一句但是。
以上,只是她对项英虑和安诚的说辞。她不想这样杀死蓝一筒。
gas被描述一个“超凡脱俗的同性恋异装癖”,完全是一场眼光狭隘的误会,她之前可以一笑置之,可现在突然想做一点奇特的改变。
她记得和牧嚣相遇的那个夜店,她曾幻想着在所有人面前,将少见的表演型人格发挥到极致。
她想割开一个人的喉管,不在意洁净,不在意后果,不在意项英虑是否会恼怒。
她不想要母亲的替代品,不想要项英虑事后的犒赏,或许她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但那一点点无关痛痒的反叛从来都没有从她的身体里拔出。
十年前,她十八岁,父与子之间她选择了儿子,亲手解决了这个家唯一一个可能对她有温情和爱意的人,将杀死父亲的重要仪式交给了姐姐。
端坐在光面木制的办公桌前,钢笔庄重地躺在笔架上,地面窗台一尘不染,严谨地打着领带的男子被一枪打破了额头,他对私生子的偏爱,对项英虑的不公,对妻子不不忠,都随稀泥一样的脑内容物黏在了他身后的大幅书法上。
生命只有一次,项维青不可能再杀死陈亦权了。这是她的遗憾,毕生无法弥补,即使无数次在陌生老男人身上复刻父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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