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的苏格兰乐队引起了她的注意。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她都会修理断了胳膊的鼓手,将它重新放安回底座。然后,岔开腿,垫着脚尖蹲下,怀着突如其来的玩乐心态,一把掀开了荡悠悠的床单。
烟夹在手里,手搭在膝头,她看到了床底下幼年时牧嚣,那是她们的初见,可她没能记住他,唯一留下的,只是懵懂的恻隐之心。
她没有像在约翰·艾什的别墅那样躲闪他,也没有像在夜店时那样想和他大干一场,她只是笑着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把床单盖回来,踩灭了手里的烟。
十年后的项维青也蹲在地上,她叉着腿,垫着脚尖,恰如彼时。而十年前的半截烟,此时正躺在床底下。
项维青突然明白了很多事,她仿佛看到了在她走后,一只纤瘦的手从床底伸出,如同蟾蜍迅捷的舌头,一把卷走了那截未灭的烟头。
或许它后来又被重新点燃,在大腿内侧烫出一个粗糙的疤,再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健身房的地板上和荷兰人的鼻孔里。
烫上已逐渐不能满足他,他开始穿孔,耳骨,嘴唇,生殖器……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恰如烟头的亲吻,而项维青给的最后一记穿孔,便是射过他肩头的子弹。
他与gas有着同样的遗憾——未能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因此,在浴室传来的沉闷枪响,成了那个孩子神奇的性启蒙,让他展开了一场残酷的、针对项维青的报复行动。
一切都始于一场遗憾的一见钟情。
满墙的照片里没有一张是她,却全都是她。
她杀过的人,她抽过的烟,她用过的枪,她制造的现场……
从始至终,项维青必须承认,她的内心在还未成型时就已经凋敝,而牧嚣却在八岁时便已拥有了独立的人格。
将花盆放置在了卧室的窗台上,这里气候温暖,用不了多久就会绽放。什么颜色,什么味道,都是给她的惊喜。
她喜欢惊喜。她期待惊喜。
*
周三是上班族一周中最具希望的一天。
一周已过半,无论是庆幸煎熬的过去,还是展望未来的假期,都是值得高兴的事。
项维青没有固定工作。有时她会接点修水管电器的私活赚些外快,由于曾经的职业性质,她熟练掌握了多门语言,在异国他乡也过得自在。
项英虑没有对她赶尽杀绝,拿大学时期老情人做威胁的幼稚戏码,根本不足以掣肘项英虑,她能活到现在,也算仰仗了姐姐的疼惜。
将钳子放进工具箱,站起来将它跨到肩上。她才为一家人修理了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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