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胡须,见他这反应就笑了。狼奴不愧是被狼养大的孩子,领地意识从小就强,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也不喜欢人进他的房间。金参让人把箱子放下,又嘱咐他一会儿记得去饭堂吃饭,这才走了。
狼奴屋里东西确实不少,他见到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想送给殿下,可他能与殿下见面的机会太少了。好多东西放着放着,他就觉得没那么好了,不好意思再送给殿下,但因为是花钱买的,也舍不得扔。
他还经常学着做东西。几年前董珏帮他寻到了一块极好的大木料,他不敢浪费,一有空就去看人家怎么造房子,就这么看了半年才开始雕楼阁灯。前后花费两三年的时间,他才给做好了,虽然没灯会上的那盏精致,不少细节都挺粗糙,但在夜里点亮挂起来,也很好看,似一座仙阁。
恰缝那场洗清内阁的案子,今年上元节的时候他没能亲自把灯送给殿下,只好托人传话,让殿下派人拉进宫去。可惜殿下说,她已有那个灯了,再不用别的,要他自己好好留着。
狼奴喜欢给殿下做东西,做她喜欢的,或是需要的,但殿下拥有的太多了,能为她做东西、送东西的人也太多了,并不在意他送的丑灯笼或是丑衣服。
狼奴那几年常为这样的事伤心,但慢慢的也习惯了。殿下不想要就是不想要,不在意就是不在意,他不能因为自己很想殿下接受,就要殿下一定接受。殿下之所以是他的殿下,是因为殿下本就可以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愿决定任何事,包括对他。她想怎么对待他,就能怎么对待他。
纵使能够想通,狼奴一看到那只自己努力了很久才做出来的灯,心里还是难过,只好把它送给了辛鞍。
辛鞍倒是很喜欢,又高兴地拱他肩膀说,“大哥,你永远是我大哥!”
狼奴把东西都分门别类收整好,放进箱子里,临要阖上最后一只箱盖时,不知道去哪儿玩了半天的辛鞍抱着一捧拿蓝布裹着的东西神神秘秘地进来了。
他回脚一踢将门关紧,毫不客气地拉开他桌前的椅子坐下,手臂撑在椅背上,兴奋地朝他招手:“大哥快来!我可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狼奴将箱盖阖上,看他一眼:“什么?”
“书啊!来呀来呀,你前些天不是说想看李白的诗集吗?我给你买回来了!”
狼奴擦净手,一手撑桌面,一手朝他怀里那捧蓝布包的东西伸去。
辛鞍却抱着往旁边躲了躲,轻咳一声:“先说好,这里头不止那本诗集,还有其他几本我花大价钱找了半天门路买回来的宝贝……是宝贝啊!你要是看不懂,那是你自己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