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热极时的沉沉死气,狼奴在外面不过站了一会儿,就感觉浑身要汗透了。
他回了屋,把《品花录》塞回抽屉里放好,褪掉外裳抱着木奴倚坐在床上,愣愣想半天。想着想着,他不服气地咬了一口木奴的脑袋,看着上面的牙印子,又觑眼自己不安分的地方,对木奴嘀咕着:“我这么好看,你怎么长那么丑?丑得殿下碰也不愿意碰,看两眼就想躲。”
木奴并不会说话,狼奴爱惜地揩揩那个新牙印,抿抿唇红着脸道:“但是殿下好好看,哪里都好看。除了我,没人知道殿下有多好看……”
特别今天她穿着水红色的短衫薄裤,衬得整个人好漂亮好漂亮,脖子好看,锁骨好看,手腕好看,脚踝也好看。她的脚踝好细,很滑,脚长得跟他的一点都不一样,像玉雕的,趾下与脚跟处却透着比她衣衫还要粉的粉色。
狼奴侧躺着,把木奴按在心口,不确定晚上还要不要去找殿下。她方才已有些不高兴了,且红裳守夜格外警惕,比咋咋呼呼的绣杏还可怕。可是不去的话,他确实难受。
狼奴没能纠结太久,下午辛鞍忽然进宫来找他了,说要领他回一趟家,有惊喜等着他。
楚言枝正坐在兰心阁内百无聊赖地拆解九连环,有些地方她弄几次都弄不好,几个宫婢上来帮,也想不出来,可小奴隶伸手随便拨一拨就给拆出来了。每到这时候楚言枝都会觉得有点挫败,偶尔会想,狼奴一直待在她身边,会不会太可惜了呢?
他从小就聪明,一开始与小兽物没什么不同,可不过几天、几个月就能学会说话、走路,连做饭、刺绣、学功夫,这种常人要学习数年的东西都学得很顺利。就只一点,不太通人情世故,他在北镇抚司那几年,年嬷嬷常常担心他会被人欺负,所以一有机会就做了好吃的叫人带去,分给那些校尉们。
还好锦衣卫的人都不错,风气也好,并没有把他带坏,他如今看起来与别家正经养大的小郎君没什么不同,甚至还要拔尖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