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是以白色为背景,中央用英文书法写着「sheismyqueen」,四周被我自行加工用照片给包围,那些是我和她的照片。
其实每次解开手机,看见自己的桌布是她的时候都会感到心酸,然后幻想着某一天她会想起我、找我复合之类的。想着想着就会开始觉得自己很可悲,总是喜欢把故事说得太圆满而失去现实的残酷;又喜欢反覆盯着照片折磨自己,不愿从已经深陷的泥泞中爬起。
「女朋友?」
我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前女友。」
「看来应该才刚分手没多久吧。」他做出推测。
他的推测没错。跟她分手的时间还没很长,屈指算算不过十天。就是因为刚刚分手才会念旧,更何况我是被提分手的那一方,也是被迫分手的那一位。所以「还喜欢」应该可以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吧。
「没事啦,下一个会更好。」他轻拍我的肩膀跟我说。
下一个会更好。这句话不知道已经听过别人说过多少次了,就连我自己在安慰他人的时候也将这句话掛在嘴边,本来以为我也能够轻易相接受这句话,并且在分手后能够安稳的、心安理得地去期待下一个的出现,也做到不对前任留恋。
但直到主角是自己的时候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不要下一个,这一个就好。
不行。这答案不是显而易见吗?
「我叫林奕权,接下来的五年请多多指教。」他说。
「我叫宫沐靳,请多指教。」
?
结果我最后还是被带去联谊了。
本来打算做整场最不起眼的男生,静静坐在一旁就好。但前一天林奕权却打电话来千叮万嘱让我今天务必梳妆得宜,今天早上甚至还不放心的杀来宿舍,上身挑选了一套浅蓝色的长袖衬衫搭上白色内衣,袖子捲起作层次感的穿搭。下身则是卡其色的长裤。
脸上画上淡淡妆容,让我看起来更加精神,接着马上又是幕斯又是发蜡的帮我抓头发,甚至让我换上隐形眼镜、带起手錶、又撒点香水后,才心满意足地看着我说:「这样才像宫沐靳嘛!」
我轻轻吸一口气,细细品味空气中瀰漫的香水味,再看看镜子中的自己。上次这么精緻打扮自己是为了跟前女友去约会,来台北之后很少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基本就是让自己看起来乾乾净净就好。
「看来今天肯定会迷倒不少女生。」
「你明明知道......」
当我又要说那句对女生没兴趣的老话时,却被林奕权打断:「拜託你忘了她,看看这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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