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咖啡厅前,沉妍反覆叮嚀,答应她的事记得要做到,然后像是怕我反悔一样:「我等等就跟宿营总召说我们两个要加入。」
我没好气的说:「好好好,既然答应你了,我就会试试,你也知道我最守约了不是吗?」
「我就是知道,才要这样帮你,高中痴情三年已经够了,大学必修的恋爱学分,如果不修那跟被死当没有两样。」她语重心长的说。
「你知道吗?我刚刚感动了一下,可是之后突然觉得,你是不是只是想要有人陪你去联谊、参加宿营筹备?」
「这方面的私心跟我为你着想并不衝突啊。」
「??我觉得我白感动了。」
沉妍接下来还要去打工,让我自己先回宿舍,但在即将走到宿舍大门前,我决定再随意绕绕,独处一下顺便整理自己的思绪。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说起那个约定的故事,就连在大学跟我关係最好的朋友兼室友,沉妍,都是在认识了快一年、刚好有契机的情况下,才知道的。
因为,总是要把这件事当成玩笑似的讲出口,有时候,还是满难受的。
如果太过认真,别人会觉得我是还无法释怀,接着可能就会嘲笑我很痴情,又或者是说我就是被「拋弃」了,可能还会陪着我一起骂他,但这并不会让我更好受。
毕竟是曾经很喜欢过的人,骂他就好像在否定当时喜欢他的自己,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我承认,我确实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走出来,慢慢接受了他或许对于约定感到后悔了,也想通了,或许十六岁时的爱情并没有我所期盼的这么强大。
其实,我不是一直处于「等他」的状态而不想谈恋爱,但我也不否认,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有所期待,想着等他回台湾,或许我们还是有机会在一起,儘管这样的期待我不曾也不敢向任何人诉说。
但我也很清楚,沉妍说对了,对于那个人以外的恋爱,我确实是很不积极面对,而且等了这么久,也确实够了。
四年的时间,足够两个人有所改变了,更何况我们的生活圈、文化圈天差地远,就算再次遇见,我们可能早就不再是彼此当年喜欢的样子,也可能喜欢的不再是当年的彼此。
这也是为什么我没有拒绝沉妍的提议,因为我其实很清楚,我是应该趁机给自己一个彻底走出约定、重新开始的机会。
一生只有一次的大学生活,也是时候走出舒适圈,尝试更多种可能了,虽然沉妍的建议是以製造恋爱机会为出发点,但要怎么想、怎么处理后续发展,决定权是在我,就以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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