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放学,上学,放学……周末,咖啡馆。在老别的眼里,夏末嫣琪的生活就是如此,完全一成不变。老别喜欢这样,他本来的生活,就应该是尽可能规律的。他有时候会陪她上学,有时候会陪她放学,有时候在周末去咖啡馆盯一盯。除此之外,他也会时常与马琳老师见上一面,或吃个饭,或在某处闲逛。
还是先说一下咖啡馆吧。那个“读书会”的成员,的确是五花八门,一帮接一帮。老别简单计算了一下,在一个学期内,他所见到的新面孔,就能有二三十个。他们有些人会坐下来听很久,有些人则只会待一小会儿。
不需要“职业习惯”加持老别就能分析出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这帮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人种,但他们却绝对都相互认识,对咖啡馆里的这几个侍者同样也是相当熟识。
老别对此一直心存顾虑,他决定找个机会直接问个清楚。
他记得那是个周末。女孩儿刚从咖啡馆回来,如往常一样抱起书橱里的一本书,坐到书房的窗台上,眼睛有时候看看书,有时候看看窗外,有时候看看老别,有时候看看老别在书桌上的电脑,不出任何动静。
老别一直都有这样的感觉,女孩儿呆在书房里,目的纯粹是为了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也许就如他一篇小说里的情节,美色的女人,深入虎穴,挖掘变态狂人的真面目。不过,老别的小说总是一贯的阴暗,结局必定没有皆大欢喜的可能,那美女的角色自然也不会有好下场。
但老别看着女孩儿,看着那双明亮的眼睛,他希望,她会有完美的结局。可他的心里却同时感到了一丝紧张。
他想起要问的问题:“你这‘读书会’真是太成功了,看看这一茬一茬的人,就像是有谁将你传遍了全世界呀。”
女孩儿摆了一下双腿,老别的眼睛里只剩下她短裤下露出的大腿和光着的脚丫。
“应该是全宇宙才对。”女孩儿笑了,很开心。
老别往后撤了一下椅子,他没搞清楚自己这么做的缘由。难不成是打算更仔细地打量那双裸露的长腿吗?好吧,毕竟刚才一直铺在写作上,此时拿“职业习惯”这个理由是彻底没毛病。
“但有件事,我有些好奇。他们都是一伙的吧,都有关系。只有他们这伙儿人会凑在那里,楼梯旁边。我看店里的其他客人,绝不会去关注那个区域的。”
“嗯!和这三本书有关的人。”
“三本?”老别只知道两本。
“我前两天绕到了百花洲,在那发现的。你要看吗?”女孩儿从窗台上蹦下来。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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