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结束之后,我回去吴兴街拿了糕饼,赶去跟hbk见面吃晚餐。想到就要见到台湾首屈一指的nba作家,脸书粉丝将近三十万的贵人见面,我感到紧张。
终于见到本人,我感到有点意外,但因为他偶包太重,我透露太多他的事,如果被他发现一定会被靠北,所以就点到为止。
他常在粉丝团说自己需要减肥,是的,确实有那么一点需要。(或者不止一点)
吃饭的时候,我感谢他的帮忙,让我的小说瞬间在篮球圈知名度大开,也谈到看过他很多篇文章,他的专栏给了我很多灵感与想法。
我们第一次见面聊的很开心,吃饭吃到一半,他向我提议要不要去打篮球,而当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
我心想,这是要打几点的?然后他似乎看穿我心里的疑惑,说:「我们以前都打通宵耶,你这个年轻人怎么这么不热血?」
我被激到,说:「好啊,去哪里打?我没车,可能会晚一点到。」
他说:「没关係,你住哪里?你回去换好衣服跟我讲,我去载你。」
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时收留我的朋友是在华航当空姐的学妹,身材非常好,很多人追,而她的雅房很小,只有单人床。
我不希望在台南的她误会我跟这个学妹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关係,便决定跟hbk去打篮球。
之后朋友听说我去睡空姐家,看到她ig上比基尼的照片,纷纷大喊,「靠,这个你什么都没做谁相信?」「你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你有病!」「你不是男人!」「不可能!」「如果是我怎么可能去打球。」
我一直没有跟他们说,那是因为我心里有一个她。
到了球场,我拍了一张球场的照片,传给她,跟她说我们不知道要打到几点,看到她传来的「好」之后,便放下手机,专心上场廝杀。
说是廝杀也不太对,因为是屠杀。
当时的我因为很常打球,状态维持非常好,反观hbk,因为出社会的关係比较少运动,身材又……有点带来负担,所以其实我是在玩投篮游戏,我投篮,他负责捡球。
我们一直打到十二点,灯关了,而他因为输了一屁股不服输,就跟他朋友找了另一个灯会开整晚的桥下球场。
他说他们以前都在这里打球打整晚。讲的好像是他的主场。
我拍了球场的照片,传给她,证明自己依然在打球后,又上场专心电hbk。
那一天,我们打到凌晨四点。我相信自己一定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一场都没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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