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学吗?”他问林羽。
“嗯。”林羽回答道。
于是丁丁哥哥开始弹吉他。虽然弹奏技术很粗糙,吉他也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但是丁丁哥哥弹得很投入。林羽听着,目光扫向那顶帐篷,上面有模糊不清的“hongkong”字样,沾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污渍,还有一道像是被轧过的痕迹。
“丁丁哥哥,你去过香港吗?”林羽问。
“没去过,当时香港还没回归呢。”
在丁丁哥哥的指导下,林羽稍微学了些吉他的弹奏技术。但是小孩子大多是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林羽便不想学了。他想在丁丁哥哥的帐篷里,找到一些其他有趣的东西。有一天,他在帐篷里一个破烂的书堆里,翻出一张旧照片。照片里,是一个裸女。看到她丰满的乳房,平坦的小腹,还有修长大腿间那一片黑色丛林,林羽有了生理反应。但是还没等他继续欣赏,丁丁哥哥就回来了,把林羽手里的照片一把夺走了。
“小孩子不要乱看。”
“照片里是谁啊?”
“一个姑娘。”
“为什么她没穿衣服?”
“我要画她的身体,她给了我这张照片。”
“那后来你画了吗?”
“后来没有画。”
“为什么?”
“因为她死了。”
后来,林羽从北方回到了古城读小学。丁丁哥哥再也没有在他眼前出现过,他听说,丁丁哥哥发疯了。他被关进了县城的精神病院,在那边,他每天都会背九九乘法表,但是还没背完,便会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等林羽回过神来,他已经在那把白色吉他上弹了一曲。
“不错,我还以为,像你这样年龄的大学生,弹的不是周杰伦就是五月天的歌。”这时,琴行老板赞叹道,“没想到你居然会弹崔健的《浪子归》。”
“啊,是的,我当时就学的这首。”林羽回答道。
“你听摇滚吗?”这时,老板又问道。
“稍微听一些。”林羽道,“像是披头士什么的。”
“难怪你会弹崔健的歌,他也是最早一批听披头士乐队歌曲的国人之一。”
“要说最早的话,应该是林立果吧。”林羽道。
“你连这个都知道啊,可以可以。”老板赞叹道,“我觉得自己跟你挺有缘分的,交个朋友如何?”他伸出手道,“我叫何永,何勇的何,永久自行车的永。同学您贵姓?”
“我姓林,单名一个羽字。”林羽说着,也伸出手,跟何永握手起来。
“很高兴认识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