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坐着。但她隐约觉得今天的陆谦不太一样,气息有些不稳,似乎比平常还要烦躁。
果然,半个小时之后,陆谦开口说话了。
他说:「我不喜欢这件事。」他放下手里书,强自镇定的对心理师说:「我不喜欢被强姦。」一开口,就直白的毫无遮掩。
童洁点点头,认真地看着他说:「我知道。没有人会喜欢违反意愿的性行为。」那本书是她带来给陆谦看的,关于青春期的身体及心理变化,还有一点基础的性教育。
「那…为什么,」陆谦皱着脸,他停顿了很久,才又开口:「为什么,我会…射精…?」他胡乱擦去忽然流出来眼泪,咬着牙忍着羞耻,说出这两天在书里看到的新名词。他现在才弄明白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个人…说我喜欢。」陆谦低着头似乎感到非常困窘跟羞愧。
「陆谦,你听我说。身体是很本能的,就像你感觉热了身体就会出汗、冷了会打喷嚏、饿了肚子会咕嚕咕嚕叫。性器官被刺激,当然也就会有反应。那只是表示你的身体机能是正常的,而不代表你允许,更不代表你喜欢被强迫。你不需要压抑自己身体的感受。当然更不需要感觉到羞耻。」
「需要感到羞耻的是犯罪的人。」童洁看着陆谦,注意他的表情,知道他还承受得住目前的谈话,她抓紧机会继续往下说。
「根据统计,很多的男性受害者在被强迫猥褻的过程中都会有性反应,受害者会勃起,甚至射精。让受害者射精是很多强姦犯都常用的犯罪方式。一方面代表了性方面的完全征服,另外一方面也误导执法人员,让人觉得受害者其实是享受这个过程的,用以来逃避法律上与道德上的制裁。」
「我没有。我没有享受那个。」陆谦愤怒又痛苦,他压抑地喊出来。
「我知道。身体反应并不代表心理意愿。“被强暴”与“你感到有性兴奋”这是两件事,彼此没有衝突。你从来都没有同意那些发生在你身上的事。那天来看过你的警察叔叔们也都知道。」童洁说。她考虑了一下,又说:「陆谦,王明被抓到了,你愿意去指认他吗?」
陆谦愣愣地看着心理师。
他想要那个人被永远的关起来,可他很害怕。
后来,在童洁与社工的协助下,陆谦透过相片指认的方式,加上事发当天从他身上採集到的检体,检方将王明定罪了。
这个案子当年造成不小的轰动,还见了报。原因是性侵受害者居然是一个小男孩,这在保守的小乡镇,简直匪夷所思前所未闻。记者为了博取群眾目光,下笔耸动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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