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倒霉蛋,本来在他们那个小家族里,就是不被重视的主儿,好不容易通过自己的勤奋修炼,升到了黄金子爵的境界,本以为可以在家族里有一席之地了,谁知道家族却被灭了。
格瑞斯侥幸逃生,带着家族重宝东躲西藏,成天跟丧家之犬似的,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干掉。
好不容易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打开了藏宝图的上的封印,让藏宝图现身,并顺着藏宝图上的地形找到了暮光市,却又被钟祖兵给盯上了。
等他摆脱了钟祖兵来到东方,本以为可以找到该隐真血,从此来个大翻身,并给家族报仇,谁知道,却又遇到了秦朗,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如果再给格瑞斯一个机会,他一定忍住自己的嘴馋,不去吸食活人的血,制造出命案来。若不是如此,也不会引起无敌营的注意,就不会把秦朗给引来了。
“既然你已经成了我的仆人,我也不会亏待你,喏,拿着看看。”秦朗从口袋你摸出那颗该隐真血所化的血珠,扔给了格瑞斯。
格瑞斯接过血珠,双目放光,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主人,您……您这是要成全我么?”格瑞斯激动的看着秦朗。
“这东西对我没用,既然你费劲千辛万苦就是为了它,作为你的主人,我当然要成全你。”秦朗淡淡的说道。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道理,秦朗自然懂,既然拿誓言的约束力收了对方做仆人,也得适当的收买人心,让对方更加心甘情愿的给自己办事。
而且格瑞斯太弱了,区区黄金子爵,根本算不了什么,把血珠交给对方,让对方提升实力,那么仆人的实力越强,秦朗这个主人也就越省心。
“多谢主人。”格瑞斯狠狠地磕了个头,便马上捧着血珠,将自己的一滴精血挤出来,融入到血珠中。
说来也怪,这血珠本已经变得普普通通,就好像随处可见的红玛瑙,但是得到格瑞斯的精血滋润后,却瞬间恢复了神奇,红光大放,珠子上又开始倒映出各种景象。
血珠自动从格瑞斯的双手中悬浮起来,然后突然加速,从格瑞斯的眉心处射了进去。
格瑞斯突然全身暴起青筋,整个人好似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双眼外凸,脸涨的通红,双拳紧紧的攒着,腰背弓起来。
紧接着,一束血光从他眉心射出,化为千丝万缕,将他全身包裹起来,眨眼间的功夫,就将他包裹成一个血茧。
整个宿舍里,充斥着一股血腥气。
秦朗皱皱眉头,急忙打开排气扇,将这股血腥气抽走。
还好宿舍只属于秦朗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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