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碎发在乖巧地垂在额间,纤长浓密的睫毛随着呼吸颤动,他恍然想到,这个少年比自己小了整整十岁。
长相好,性格好,高等雄虫,还没有任何雌侍。
只要他想,定是会引得无数雌虫前仆后继,他们美貌万分,充满年轻的活力,他们也会将无数财富与宝藏双手奉上,只为博得雄虫一笑。
伊尔西的理智告诉自己:对于商人,白榆作为合作盟友,自己感到庆幸,也应该为雄虫感到开心。
但真实的思绪就像横插而过的树枝,明显得不容忽视,此时此刻他只感到无边的烦躁。
不应该这样的。
这不是一个雌虫商人应该有的情绪。
伊尔西的手指忍不住蜷缩,将侧脸埋进枕头。这个姿势,让他倏得想到了昨晚摁在他脊背上的手,想到了白榆的眼睛如天上的星光般闪烁,对全身脱力的自己说:“很美,像银河一样。”
怎么可能美呢?丑陋的疤痕混着错落的虫纹肯定是一副诡异至极的画面。
他透过碎发的缝隙忍不住看向白榆,却猛得瞅见了搭在他腰侧的那节骨腕下方处有一块明显的淤青,甚至边缘还泛着可怖的青紫色。
配着洁白光滑的手腕像被刻意标记的所有物。
伊尔西的眼神暗了暗,喉结忍不住滚动,他屏住呼吸,在一片寂静中伸出手轻轻地附在了那一处痕迹。
一种酸涩与柔软自心脏开始蔓延,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经翻过一本流浪诗人的诗集,那本书纸页泛黄,来自于古时代破碎的文明。
他当时闲来无聊随便翻了翻,更觉得那些伤春悲秋的诗句已经不适用于今日的社会。
但现在,被遗落在记忆深处的那首诗猛然被翻出: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未曾见过光明。[1]
他得到的或许只是雄虫随手丢弃的一点点怜悯,但对于处于黑暗与绝望的雌虫来说,这点阳关已经成为更新的荒凉。
他缓缓闭上眼睛,享受这份独属于他的偷来的宁静。
然而,这种宁静并没持续多久,就被门外一声嘹亮而急切的声音打破:
“伊尔西先生,您醒了么?大事不好了!我的主人丢了!”
*
20分钟前
“主人!主人!主人!你去哪里了呀?”阿统早上一睁眼,发现床铺还是白榆临走时的模样。
这就说明,他的主人,夜不归宿!
阿统赶紧仔仔细细巡视了整栋别墅都没有看见他的冤种主人。
“不会连夜去暗杀蒙格利了吧!”阿统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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