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大公鸡比现代社会的要大了一倍不止,浑身羽毛也非常坚硬,它最大的武.器就是喙,尖锐无比,一嘴下去能把兽人坚韧的皮给戳个洞。
看到秦惑手里拿着骨刀向自己缓缓走来的鸡,浑身毛发竖起,扯开嘹亮的嗓子嚎了起来,企图让秦惑知难而退,“……咯咯哒!咯咯哒!哒哒哒!!!”
秦惑挑了一下眉,嘴角微勾,一把把手里的骨刀砍在了大公鸡脖子上,趁着血刚喷溅的时候快速用一个大木碗接住。
就这么一瞬间,大公鸡就头尾分离了,看到这一幕的兽人猛的后背一凉。
怎么这个雌性这么猛?比他们还猛???
赫恩因为被秦惑救过,好心的上前提醒,“这种猎物我们部落都没人吃,全是毛,没什么肉。”
秦惑摇摇头,让布玛去不远处的河里接了点水,然后放在火上煮开,再把大公鸡扔了进去。
赫恩看他不听劝,摇摇头走开了。
兽人们都尝过白灼的味道,都不看好。
“天呐!他竟然连毛发都吃!”
“那个东西最难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那么难吃的东西。”
“我也这么觉得,他到底想干嘛?”
“他肯定是疯了。”
“雌性嘛,哪有我们兽人这么懂,让他吃点苦头也好。”
有看好戏的,有讥讽的,有嘲笑的,还有一路上被一个雌性压着早就心怀不满的兽人。
布玛越听越觉得难堪,要不是秦惑是他名义上的姆父,他早就走了,怎么还会留在这里丢人现眼。
他走上前悄悄扯了扯秦惑身上的兽皮,“父亲,我们不吃这个了吧?”
秦惑转头,正好看到他眼中的屈辱,摸了摸布玛的头发,轻声说,“布玛,我们做我们的,管他们干什么?相信我,到时候他们肯定要来求我们。”
布玛在他的说辞中感受到了强大的自信,他从小就已经学会什么叫做看人脸色、揣摩心思。
这个雌性虽然说话做事很不符合常理,但是他每次都好像做的很出色,把其他看不起的人狠狠的教训一顿。
说不定……他这次也有本事?
河边虽然没有荷叶,但是有另外一种很大的叶子,仔细一闻,又带着点荷叶的清香。
秦惑把叶子洗干净,开始了做叫花鸡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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