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马上对着他笑了。她以为自己会哭的。谭啸龙那脸上的是什么表情?楼越惊讶地想,那是深深的悔恨自责,夹杂着喜悦和痛苦里,还有羞耻。
他不想让她看到他这个样子,尽管他身上没有镣铐,也没穿着橙色马甲。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知道自己一直躲过了什么。所以在落网的时候,他不那么抗拒。他为自己不那么抗拒也感到羞耻。现在,看着她为了他而来,来到了这个本属于他们共同记忆里的浪漫城市里最不可能涉足的地方。为了这,谭啸龙深深地悔恨了。
楼越刚坐稳,法槌就敲响了。一句开场白都没有。
“人身保护令案,案卷编号12/2018。请申请人陈述。”
看上去是要速战速决的架势。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楼越看向律师,律师已经严阵以待,蓄势待发。他站了起来,说:
“本案被针对人谭啸龙进入澳门境内后,以协助调查的名义被留在司法警察局内,已经过了刑事诉讼法典第233条第3款規定的六个小時。申请人认为司法警察局对被针对人已构成违法拘留,应立即释放被针对人谭啸龙!”
助审法官对法官低声说了些什么,后者用竖起的手掌对澳方司法警察局席位戳了戳。
司法警察局负责人起立,开始做案情陈述:
“上周日,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发布了一份由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要求总秘书处发出的红色通告,内容是一名中国内地公民涉及多宗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附有**省新海市公安分局于对涉嫌人发出的逮捕证。
本周五夜间,司法警察局值日室人员接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警司处值勤人员的通知:截获一名男子,姓名谭啸龙,有内地和港澳三地身份,其它身份资料皆符合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所发出的红色通告,于是立即将其送至本局进行处理。
自回归以来,司法警察局按照检察院的一贯指示,一旦发现红色通告的逃犯在本澳出现,必须把相关文件一齐送往检察院,待检察官作出决定的批示。在检察官作出决定的批示后,司法警察局便会按照有关批示内容作出相应的措施。这符合澳门法律及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定和程序。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规定,若红色通告被针对人的行踪在成员国内被发现,必须立即通知请求方的国家中心局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被请求方可以根据红色通告暂时拘捕被通缉人士。若红色通告所针对的人士在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内被发现,则该成员国可根据红色通告暂时拘捕有关被通缉人士,并立即通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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