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上,人人都可以看,丁修翻了一下楼层,大部分读者都是催更的。
作者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干嘛的,好像不是全职,写小说只是兴趣,所以更新很慢。
丁修顺着网友说的盗墓笔记找过去,没一会在其他版块看到这部小说,目前更新十多万字了。
以丁修的看小说速度,十多万字对他来说一个多小时的事,看完后,留下了不错,加油几个字。
扫了一眼电脑右下角时间,丁修抬头对赵丽影道:“服装公司的人还没来吗?”
赵丽影放下演员的自我修养一书,说道:“在路上了,一会到。”
“唉。”叹口气,丁修想了想,又把目光放到电脑上,评论区翻了一会,最后找到鬼吹灯的qq群,里面人还不少,上千人。
“作者家在哪儿,我想寄点土特产。”
“哈哈哈,又是一个催更的,作者还没下班,晚上再来吧。”
“等双休日更新吧,作者只有那个时间才有空码字。”
“这本小说为什么不发在小说网站?”
“昨天和作者聊过,应该过段时间会发。”
“我给作者算笔账,一小时三千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算你码字五个小时也能出来一万五,这一周八千字是什么鬼。”
“小说不错,等作者出来跟他说一声,一个月工资多少钱,我给双倍,让他每天更新。”
“敢问土豪哥尊姓大名?”
“社会上的事少打听。”
一个月几千块钱,对丁修来说就是毛毛雨,去好点的酒店,一顿饭下来都不止这个价。
花点小钱买快乐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干不出来的事。
……
“修哥,抬一下手。”
“这套衣服怎么样?”
“好的,谢谢配合。”
“修哥,我们还要给你设计发型,你看这样行吗?”
“别背头了,容易让观众出戏,理成碎发。”
“这套西装搞便宜点,质量不要太好,阿布这个角色是亡命之徒,不需要太好的衣服。”
“头发烫染一下,我喜欢带点黄。”
倒腾两个多小时,狼牙阿布的初版形象定下来,头发是略带黄黄的碎长发,穿着普通西装,里面一件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狼牙项链。
丁修在试装的时候,外面的人透过透明玻璃在围观。
公司里第一次弄这种项目,大家都有点好奇。
人群后面,袁珊珊踮起脚尖凑热闹,勉强只能看到丁修的背影,往前挤不进去,她后退几步,站在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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