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啊,一招鲜吃遍天。”丁修笑着说了一句,想到什么,说道:“你是有什么难处吗?”
要是这么简单的话,张木野就不会是这个语气了。
“修哥,真的很感谢你把我的小说捞出来,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对你一百个感谢,但是第二部我想自己写。”
鬼吹灯之前是买断给丁修的,他拿买断价格和电子订阅,写书以来确实赚了不少钱。
不过比起丁修的出版费,他这边就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除了出版分成,听说丁修这边还卖了几个版权,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
如果是自己写的话,这些东西就是自己的了。
人往高处走,他也想多挣点,没机会没实力的话就算了,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
鬼吹灯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再写第二部是不缺读者的,写的好的话,版权也能卖。
稍微有点过不去的是丁修这边。
两人要是单纯商业关系,他也不会怎么为难了,合约上写的是鬼吹灯的买断,他现在完结重新开新书完全没有问题。
大不了新书就换个名字,不会和之前的鬼吹灯有版权纠纷。
问题是当初丁修以读者的身份把他捞起来的,那会鬼吹灯也不赚钱,丁修就是单纯喜欢而给他买断。
当然,他也可以说,这么些年,他帮丁修赚钱了,光是版权就赚了几百万,大家谁都不欠谁。
但是,在沙漠里人家给你一瓶水,你不能说回到城市后买一瓶还给人家就说扯平了,良心过不去。
“我想在魔都买房,而且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事……”
听着那边断断续续的凄惨,丁修没有打断,等张木野说完后才道:“理解,是该为自己考虑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人之常情嘛。”
“当初买断你的小说,单纯是我喜欢看,并没有想赚钱的心思,我也不差这点钱,行吧,要写第二部你就写,等发书了记得跟我说一声。”
“谢谢修哥。”张牧野暗自吐了口气:“改天你到了魔都我请你吃饭。”
“可以,我这边还有点事,回头聊。”
“等等,修哥,我这边有个朋友也是写盗墓题材的,你们公司要是看得上,可以考虑一下他的版权。”
盗墓题材最开始就是张木野写的,丁修还不知道市面上有比他更好的,值得公司买版权。
“什么小说?”
“名字叫盗墓笔记,和我一样,他之前是在天涯论坛上免费连载写着玩,后来转战小说网站,成绩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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