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断解决,这些曲子也被她改得面目全非,渐渐重组起来,呈现出一种别样的风情。
熟悉又陌生,让她惊喜又着迷。
这一天,夏绫靠在露台的扶手边,唱一首前世很爱的歌——
沉檀香染红袖长琴在手
为你奏一曲盛世繁华
马蹄踏碎桃花
白骨血战黄沙
剑门关
永定河
谁的天下
古韵悠远,凄艳中带着凛冽杀意,正是华丽的炫技。前世喜欢它,泰半是因为鲜有人唱得完整,不可否认,有一阵子她喜欢看那些嫉恨她的艺人咬牙切齿的脸。
那时候,他们总说她不过是仗着天生一副好嗓音。
如今,好嗓音没了,夏绫试着换了许多唱法,又调整旋律,一点一点地把这首难以驾驭的歌掌握在手中,直到流畅呈现,从头唱了一遍,心满意足。
蓦然间,不知哪里响起掌声。 夏绫猝不及防,被吓了一大跳,手边的一叠稿纸飘下去,散落在楼下的草木之间。
她低头,见两个男人站在一株凤凰花树下,是厉雷和卫韶音,正仰了头看她。
“嗨,小美人儿。”厉雷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有些轻佻地向她挥了挥。
今天的他看上去长身玉立,丝毫不像受伤的样子,想来伤口应该好了许多。身上穿一袭质感细腻的丝缎衬衫,月光一般优雅的白,襟口处绣了暗色花纹,此时微微敞着,露出里面小麦色性感匀称的胸肌来。明明是很难驾驭的着装风格,被他这样随意穿来,却没有丝毫违和感,相反,简直令人怦然心动。
夏绫不禁想,这样的人,如果去当艺人,单凭外形便能大红大紫。
心中念头转了几转,表面上却只平静看他:“我叫叶星绫。”
“好吧,叶星绫。”他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呼,“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真好听。”
“夏绫的《染琴香》。”她说。这首歌名气极大,甫一推出就囊括当年三个权威奖项,很是流行过一段时间,到如今也被奉为经典——可他居然不识得。
“这首歌你都不知道,怎么开娱乐公司的?”斜刺里,传来卫韶音带着些微讥诮的声音。他与厉雷一样也穿白衬衫,不同的是,他是全然素净的白,简洁至极,还纹丝不乱地把扣子一直扣到最后一颗,严谨完美,无可挑剔。
夏绫有些惊讶,天艺的员工原来可以这样对老板说话?以前在帝皇,裴子衡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主,专横霸道,威严不可侵犯,以至于从来没有员工敢摆出这样的语气。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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