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但从历史书上也知道那位心胸可不是什么宽宏之辈,唐刀不怕他,可也不愿意刚到人家地盘,就给那位来个下马威,毕竟有些事儿他还得找那位帮忙才行。
相比之下,暴露身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夏大雨打开背囊,向地面上一倒,砸得青石板地面上“砰砰”作响,劳得石眼珠子差点儿都蹦出来了。
这真的不能怪这位见识不够,实在是先倒出来的物件太令人惊悚了。
那把掉落在地上砸得砰砰作响的玩意儿,可不是杆枪是咋的?被擦得发凉的枪声上闪烁着幽蓝的光泽,显示着枪的主人一定对这杆枪很爱惜,经常擦拭。
那当然了,自从夏大雨给唐刀当了勤务兵,团部就给他配了一杆mp28冲锋枪和一把勃朗宁手枪另外还有把军刀,夏大雨一直爱惜的不行,每天都得擦得崭亮崭亮的才会睡觉。
这次打扮成普通百姓潞城,手枪可以随身携带,冲锋枪可不行,自然就放在帆布背囊里。
竟然是杆冲锋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的‘捞到死’那一刻脑瓜子终于反应过来,一股子凉气从脚底板一直升到天灵盖。
他恐惧的不是这把掉落在面前的这杆枪,做为一个成熟的30岁男人,他太知道,人家敢大张旗鼓的把这把枪弄出来,是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整不好下一刻人家就要动手了,动手的目标还用说?除了他这个倒霉蛋还能有谁?
要死了!老子要死了!‘捞到死’那一瞬间满脑子汹涌澎湃的都是这三个字。
他很想扣动手里的扳机,哪怕干掉的是小随从,至少也能给那边还在傻站着的十几个傻缺提个醒吧!再不济也能捞一个回来够本。
从光棍这一点上来说,‘捞到死’这军营里的一两年也算是没白混。
只可惜,巨大的恐惧来袭之下,别说扣动扳机了,他整个身躯都是僵硬的。
或者,他也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就算是他能扣动扳机也没球得用,他先前拔出枪主要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威风,压根都没有打开驳壳枪的保险。
这也间接的救了他一命,否则,以近在咫尺的唐刀之能,一旦发现这货竟然如此沉不住气,那妥妥是一脚必杀。
他的保险未开,唐刀等人也未有任何异动,足足两三秒后,‘捞到死’才回过味儿来,将枪口重新摆正对准唐刀的同时,满脸惊骇的问道:“随身携带机关枪,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这就是‘捞到死’还算聪明的地方了,眼见人家把枪露出来还没反抗,说明至少不是日本人,至少还有转圜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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