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那可是他从家里带的一根枣木扁担,据说还是传自他太爷那一辈,用了快八十年的枣木扁担依然坚固,把人脑袋砸开估计也不是啥难事儿。
“老曹你是不是傻,打仗又不是干农活儿,你拎根扁担算怎么回事儿?拿这个使!”李九斤一把薅住自己刚从炊事班挖来的墙角,直接把自己的驳壳枪塞给他。“不过,今天你已经干的不错了,接下来的战斗任务你就不用参加了,就跟在我旁边,当我的预备队。”
李九斤可不得爱护这个直肠子憨憨老大哥嘛!一手投弹术别说在七连,恐怕在整个三营都算拔尖的,若是能再精心训练,指不定百米都是他的射程。
可这位又实打实的是个新兵,是新兵,在这样的战场上,伤亡率远高于老兵。
683旅内部就有过统计,一个新兵想成为军士级的老兵,比率仅为三分之一,那就意味着有三分之二的新兵不是战死沙场,就是因为受创残疾不得不退出一线部队。
战士成长的代价,是生命和鲜血!这很残酷,却是现实。
李九斤可不想自己刚挖来的宝贝,就这么折在这个注定已经胜利的战场上。
“长官,我不会用这个,但我会用那个。”曹老板有些惭愧,把驳壳枪还给李大连长,却是四下寻找之后,看到了一杆步枪。
步枪上还有没干涸的鲜血,应该是一名受伤或是牺牲的士兵留下的。
看着端起步枪拉栓检查子弹却也不忘将枣木扁担斜插在自己背后的中年人,李九斤不禁哈哈一笑,拍拍曹老板的肩膀:“走,跟老子一道,杀鬼子去。”
那真的是杀鬼子。
因为,冲锋中的七连官兵几乎都没遭遇什么反抗,恐怖的大爆炸不光是摧毁了日军大大小小的火力点,就连步兵,也还没从爆炸的余波中清醒过来。
直到七连官兵跳入战壕,满身都是尘土几乎成了个土人的日军士兵才反应过来,叽里哇啦叫着端着枪冲过来,然后被无情的射倒。
纵算有的是短兵相接,面对七连这边严格的保持三人小组,日军步兵也没法像往日那样获得拼刺机会。
因为,三人小组中,纵算是两人是长枪,那必有一人是冲锋枪或是半自动步枪,充足的弹药匣和无须拉动枪栓就能扣动扳机射击的优势,使得日军根本没法冲到可以发挥三八式步枪优势的距离。
不足一米五宽的战壕更是限制了日军三八式步枪的使用,刺刀稍微一摆,就会和战壕壁发生摩擦,这都大大延缓了对枪支的使用效率。
而更要命的是,此时论兵力对比的话,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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