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四十四仙人跳,但是要命
九十年代初的春城。
开放不久,商业渐渐繁荣起来,人心思动。
社会到处充斥着对金钱的渴望。
27岁的李某是个社会混子,
靠偷抢爬拿过活,典型的有今天没明天,
潇洒一天是一天。
18岁的钟某,
刚刚从师专幼师班毕业,
被分配到当地小学任教,担任语文老师。
小学教师,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份安稳体面的工作。
但钟某并不这么觉得。
在她眼里,每个月300元工资实在太少,
根本配不上她的美貌。
钟某确实长得好看,外形甜美,身材还好,
追求者很多,但她全都拒绝了。
她喜欢打扮,喜欢好看的衣服包包。
但是普通的家境却不允许她像其他有钱女孩一样打扮自己。
所以在她拿到工资之后,便开始报复性消费。
别人拥有的东西,她必须要有,
不管是包包、鞋子、名牌化妆品
看着月光的钱包,钟某便用课余时间找了个兼职-——在ktv和酒吧打工。
这份兼职确实让她赚到了钱。
于是钟某出手更加阔绰,
在学校里,钟某成了最洋气的女老师,
穿着时髦,吃穿用度全都是大牌。
一个美女老师,一个混子,按理说应该没有交集。
二人命运的转折点就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上。
酒桌上的钟某一眼就看见了高大英俊,戴着名表,出手阔绰的李某。
别人随份子钱都是十块二十,李某一抬手就是五张大团结。
震惊全场,
要知道,工作体面的钟某一个月的工资才300块。
这番操作迅速俘获了钟某的芳心。
婚礼结束后,李某用自己的桑塔纳载钟某回家,之后开始追求,
二人一【啪】即合,很快确定了关系。
没多久,钟某所在的小学即将解散,她本人也被停薪留职。
借着这个机会,20岁的钟某向家人提出,要与李某领证。
在当地,人人都知道李某是个什么货色,家人听她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但反对也没有用,二人还是同居在一起,
后来,李某在火车站打伤了人,赔完医药费还倒欠3000块。
这一次,钟某把她积攒下来的10000多块钱,全给了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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