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整整十九年,我已经受够了被人看不起的日子!
就这样,我成了形式上莫颖最得力助手,实质上的床伴。莫颖也的确实现了他的诺言,他让我有个轻松的读书环境,并且在金钱上,他从来不对我吝啬。
他是以助学赞助的名义供我念书,这样就让在我考取硕士学位之后,必须先在他的公司里的做满三年。
当初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我学成之后就可以离开他,没想到会演变如此,虽然莫颖没有明说,但我清楚就算我做满三年,他还是会找其他理由把我留在他身边,我看得出莫颖对我的执着,为此,我曾一度心灰意冷。
没想到,就在三年期限快满的时候,突然出现的一个契机令莫颖完全无暇再顾及我,他一心忙于公司上的事情,完全忘了这三年期限。
而我,就趁这个机会,等合约期一到,就逃离了他──本来还想逃到更远的地方,可就在来到这座城市的头一天,我就遇上了你,拓。
和你在一起,我几乎忘了从前的一切。只想和你在一起,就算让我面对多大的痛苦。我爱你。这已经是一个与我生命相融的意识。跟你在一起的幸福令我曾经肮脏的心灵得到救赎,让我不能,也不会再放手。
真的,很爱你,不管我在做什么,我都会想到你,不管我去做什么,都只想为你──老天爷就像在跟我开了个大玩笑,三年后,你接下事关莫颖的那件案子,而那恰巧,就是让我得以离开莫颖的契机。
当初,莫颖就是因为他的员工东上翎的撞车事件令他焦头烂额,才无!顾及我让我得以逃离的。虽然我很想让你拒绝这件官司,但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让你拒绝的理由说出来,更何况,我看得出来你是真心想帮君繁小姐打这场官司的,我又怎么能让你拒绝…
我心存侥幸的想,只要,莫颖不知道我在你身边就行了。这也正是我一直不肯把我们的关系公开的理由,拓你怎么说也是个大名人,要是我们的关系公开,莫颖他一定会找到我的,而你,也会知道我之前的事情,这是我最不想让你知道的事情之一。
可是,在看到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了官司的事情受伤,每每都危及性命,我再也忍不住,跑去找莫颖。三年来,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拥有了不算小的一家公司,在社会上的地位也很高,虽然我一直居于幕后。
我以为这样,就算莫颖通过手段想利用我,也得顾及我的身份而不敢怎么样,也可以令他不再对你动手脚。
可是我没想到──没想到,当年我跟他的事情,他居然有拍照存证!──我不怕他公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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