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黄沙满地,一边是碧蓝无垠的大海,一黄一蓝倒也有趣,只不过都荒凉万分就是了。于是璇玑又折回,慢慢向着中朝走,期间被沙漠饿狼追逐,夜间也被大黑蝎子蛰过不止一次,还经历过沙尘风暴,每次都是艰难万分。
途经万花楼,璇玑驻足了一会还是没回去看看,继续向前。而后凭着无邪的甜笑,混入了一支往返于西洲中朝南疆的商队,第二夜的时候将意图对她不轨的商队头领杀掉了,然后拿了头领的一大堆灵石,思考了一会,乘着夜色,向南而行,去了南疆。
南疆湿热,仿佛一捏空气都能出了水,那里无论是什么都很大,一颗普通的大树也有三五丈高,难怪花云笙说这里毒虫很多,在璇玑看来,南疆宛如一片原始森林。即使璇玑将毒论念了个透彻,还有前生熟读熟记一些药草植物书籍,也不能将南疆的毒花毒草认全。
璇玑在南疆还因着气候或是别的什么,大病了一场。南疆不似中朝,入城都需文牒,魔修见者杀之,何况入内。璇玑没有办法,只好疾病乱投医服用了杂七杂八一些药草,也不知道是不是天道不忍,卧床高烧三天后到底还是撑过来了。还因祸得福,修为松动,步入筑基末期。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璇玑手还会颤抖,心脏还会震颤一整夜,后来便也真如花秋慈说的,她终归习惯了。
璇玑在南疆待了很多年,尝百草,斗妖虫,最后终于结了丹。当时异动还引来了修士夺宝,还有许多毒虫因着动静而来,额头上的伤疤便是因为这而来的了。虽然南疆生灵性烈,但是到底还是没有人心难测,于是璇玑又北上,去了中朝。
在中朝,璇玑在忘仙城附近的另一个小城买了个商铺,平日里算算卦,代代笔,有时还给小孩子讲讲道,这么过了下去。
璇玑对外声称,她与夫君从南疆搬来中朝,路上遇见了魔修,全家惨遭不幸,唯她一人活了下来。其实修仙界里,不修仙,做个寻常百姓的人也是很多的。大家都怜她,璇玑待人也和气,住了几年后,最后连身份名头也有了。
久安城里市南宽巷子寡妇花娘子是也。
混入市井里最大的好处便是,方便。消息灵通方便,做事千万个方法方便,大隐隐于市洗掉过去方便。其实璇玑偶尔会觉得,不修仙不报仇了,就这样其实也挺好的。但是听到酒楼里,众人议论万阳宗时心里还会冒起无名之火,她便将那种安逸的想法打消了。
万阳宗在东川风头出尽,现在连中朝小城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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