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绯色》杂志的其他几位编辑坐一桌用餐,会餐开始前,各个部门会请代表上去发言。他们编辑部,业务能力最优的分明是杜兰,然而最得人心的,毫无疑问是秦惬。发言代表自然也是后者。杜兰默默地喝着饮料,漫不经心地听着她的侃侃而谈。她说的是入行时的一桩奇遇。她的办公桌夹缝里,有一封作者的投稿信。“我当时想,哎呀妈呀,这种年代还用手写信件投稿的,一定是位老奶奶!谁知——是个高中生。”这话也不知道哪里好笑,整间屋子的人都应和着大笑了起来。同桌的几位同事更是鼓起了掌。
好无聊。要不是今天恰好是葛淑贞和林赐的结婚纪念日,在家里大宴宾客,她不会到这里来受罪。
秦惬回位子上来了。她穿着一件暗紫带闪片的吊带晚礼服,因为喝了酒,脸上红扑扑的,又是圆脸,此时此刻在灯光下,很有几分可爱。杜兰不讨厌这张脸,她看起来,像她名字的谐音,亲切。秦惬是那种没有架子的人。平时再不熟的人对她提要求,她也会郑重考虑,看方不方便,方便就会帮你。
所以当杜兰呆愣愣地看着她放在桌上那装裱过的信封时,秦惬笑了笑:“小兰,你要看吗?”
杜兰点了点头,连对方叫她“小兰”这种明显的糟点都忘了辩解。她将那相框拿在手里,皱眉看着。不会错的。这就是林未眠的字迹。若说晋市一中还有另一个字迹与她完全一样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可心里那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就是林未眠。
“这位作者和你真有缘。”她也学会虚与委蛇了,为了达到目的,先旁敲侧击起来。
秦惬笑道:“是啊。我们算是彼此的贵人吧。”
杜兰又问:“是哪一位作者?”
“林牧心啊。”秦惬有点讶异。难得这位冷淡到不近人情的女同事肯说这么几句题外话。因此又颇有兴致地将这谈话延续了几分钟,告诉她,这林牧心故事是极好的,但是在基本功方面很有问题,比如句子的语序啊,错别字啊,“我给她义务校了这么久的稿子。一开始我以为她小学三四年级呢,我猜她可能有点阅读障碍之类的毛病。”
秦惬耸了耸肩。
她没料到她这句话在杜兰心里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会有错了,曾经林未眠不是说过么,那场车祸,她也付出了代价,她也并不像她看起来那么完好无损。那想必,这就是其中之一了。
她忽然内心溢满感动。她和她的共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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