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米正把全部精神都用在研究那件刚到手的女装上:“这什么玩意儿啊?为什么还有……呃,前头插的这些是木头片吗?”
库克罗普斯瞥过去一眼,颇为内行地介绍:“这是紧身衣,据说有些贵族还会用鲸鱼的骨头来进行加固,这一个应该是用木头做的。像这样,从胸到腰绑紧后,能让腰变得很细,从而衬托的胸更大。”
于是,杰米欣慰地摸了摸平坦的胸膛,一脸敬畏地将它放到了一边:“那我应该用不上了。”
第20章 路边野花不要采
路易斯贝克特是一名十七岁的青年,从小在乡下长大。
他生来没有父母,却生活富裕,从不缺钱花。
因为当时贵族们的私生活是出了名的混乱,每每搞出一堆私生子女,不好对外张扬,就会悄悄寄送到乡下,寻个乡下婆娘,出钱让其帮忙喂养、照顾。
这情况刚好和路易斯的情况相似。
他由此推测,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私生子。
至于父母的身份……
想到家里那些用到现在,却还能够再花一阵子的钱,他按照一贯的逻辑猜测:“母亲那边暂且不提……父亲的话,起码是个贵族吧?还得是个有钱的贵族,兴许是个男爵,说不定是个伯爵呢!”
但钱总会慢慢花光的。
不甘心坐吃山空,等到照顾自己的老嬷嬷因病逝世后,路易斯决心带上信物,以及一些,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去进城寻父:“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不求分我什么家产,或再给我什么钱,只帮我找个体面的工作,让我能在城里立足,从此脱离落后贫瘠、遍地牛粪狗屎的乡村就行了。”
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城。
出于年轻人不想被小瞧的虚荣心,他傻乎乎地将自己这些年的全部家产都穿戴在了身上,像是什么金表、戒指,还有镶嵌着小颗宝石的胸针。此外,他还穿了一件,据照顾他的老嬷嬷说,很可能是他父亲当年留下的大衣,虽样式已是旧款,可上头钉着的纽扣却是金的。
然后,这傻孩子便假装出底气很足的样子,又模仿了贵族们的做派,昂首挺胸地进了城。
城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街上很热闹,有一些沿街叫卖的商贩,眼睛贼一般得尖,一见他的穿着打扮就热情地围上来,推销各种商品不说,还仗着他脸嫩、不好意思拒绝人,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
路易斯在乡下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一时被弄得慌了手脚。
为了躲闪这些商贩,他不断地后退、后退,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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