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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也不是无坚不摧的。
“你根本对不起他。”他怔怔地说,等他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的时候,那双眼睛已经迅速后退了。
“我猜。”陆嘉泽低头捡起衣服一件件穿回去。
“我们俩之间一定有一个长得像维纳斯吧?”他停了一下,“你爱上我们俩之间的爱情了?”
“今天他差点就和我上床了。”沈意拿着一本书在看,眼皮都没撩一下。
“是我喊停的。”
“……他没你想得那么爱你。”沈意看的那本书他看过,名字叫《种子》,是他从沈意卧室拿的,昨晚他就拿这本书来消遣。
这是一个简短的故事。弃子小武被孤寡老头捡到,他们住在小山村里,养了一只叫大黄的土狗,很老套地相依为命着。老头穷得像条狗,半温半饱地拉扯大了小武,后来小武十五岁了,便决定像附近村里的小孩一样,出去寻找生活。
大城市的生活小武很难适应,他辗转在各种工地与工厂之间,且穷且苦,整本书的调子都阴暗得不行,于是他便直接翻到了结尾。
很久很久之后,小武绕着一个发廊女团团转的时候,有位村人给小武带了个口信,说老头病了。传信的是个年轻小伙子,嘻嘻哈哈地学着老头说话的各种样子。
遥远的大城市实在太有魅力了,老头不厌其烦地每天向村里人表示出小武的能干,小武的孝顺——第四年的时候,小武托人带回去一双棉鞋,年轻人学得很像,大家都笑得很开心,只有小武觉得丢脸而暗自恼怒。
结尾停在年轻人把小武甩过来的五十块钱塞进口袋为止,老头已经死了,用不着了。
“这么好看吗?”他把书拽过来,沈意其实不太看小说,公司的事太多了,一堆一堆的文档要处理,所以沈意少数看过的几本书他都看过,他俩口味不是很像,但他喜欢研究沈意。
拿了书,沈意也没太在乎,安静地等着他打完了今天的分量。
“对了,你的车坏了。”他突然想起这件事,“送去修了,你有空自己去领一下。”他强调,“不是我撞坏的啊,我去开的时候就那样了。”
沈意豁然抬头。